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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運作這次併購很久了,因為拖延時間,遲遲不能完成,已經導致了併購的成本抬升。既然決定要併購,就不如當機立斷,立即放出訊息去,推動兩家企業在二級資本市場的異動。同時,也是透過投資者的壓力倒逼兩家企業的擁有者,從而達到壓低收購價格的目的。
他的這個態度與楊雪妮和魏秋華不謀而合。
就在此刻,楊雪妮接到了安迪的電話通知:沈臨接受警署的聘請,擔任警署兇案顧問,最近一段時間要協助警察破案云云。
楊雪妮聽了啼笑皆非,很不以為然。但這是沈臨的決定,作為下屬,她只能無條件尊重和服從。
沈臨在哈里夫警探的陪同下趕到鬱金香大酒店,進入了案發現場,也就是布萊尼特在該酒店下榻的房間。因為警方勘查現場完畢,徵得了警方的許可,酒店方面剛剛對現場進行了清理,重新進行擺設,但因為剛剛發生了命案,估計在短時間內,不會有賓客選擇這間房入住了。
哈里夫推開門,指著套房客廳沙發前的一個位置道:“沈,這就是當時布萊尼特死亡的地點,她當時是頭朝門,側臥,雙腿蜷縮朝向對面的窗戶。”
沈臨哦了一聲,他俯下身去探手下去摸了摸紅色地毯,酒店方面顯然已經更換了新地毯。
哈里夫掃了沈臨一眼,又走到沙發後面的落地窗跟前,“沈,貝絲博士和我們一致認為,兇手是從這個位置開槍,一共開了兩槍,第二槍致命。”
沈臨望向了哈里夫所站立的位置,沉聲道:“你們做出這種判斷,可有證據?”
哈里夫笑笑,指了指腳下:“沈,我們在此處發現了兩枚彈殼,就隱藏在地毯與牆角線的邊緣夾縫中。根據彈道飛射軌跡,兇手必然是從這裡開槍擊中了死者,而死者的中槍倒臥的位置也符合這一點。”
沈臨沉吟了起來。按照常規,貝絲和警局的推斷不是沒有道理,而現有的現場證據也指向了這一點。
如此可以假設:兇手是死者布萊尼特熟悉之人,他敲門進入房間,與布萊尼特發生爭執,繼而毆打布萊尼特,最後,站在落地窗前連開兩槍擊中布萊尼特,布萊尼特中彈倒地死亡。而兇手故意取走死者的錢包財物,造成了搶劫殺人的假象。
一切合情合理,符合邏輯。
但一個關鍵的疑點在於:兇手如果是熟人作案,敲門而入,那麼,為什麼酒店的監控中沒有出現可疑人員?兇手是如何進入死者房間的?
退一步來說,再假設是酒店內部人員作案,那麼,這又跟前面的推斷髮生了相悖,相關資料顯示,酒店在冊所有員工,未曾有與布萊尼特相識者。而經過檢測,酒店監控錄影並無偽造和刪減的可能。
問題就出在這裡了。
為什麼?!
沈臨皺眉沉思著。
見他沉思,哈里夫也沒有打擾他,只是靜靜地站在一旁,耐心等待著。
沈臨一邊沉吟著,一邊緩步走到落地窗前,放眼凝望著這棟摩天大廈窗外高樓大廈林立如叢的壯觀景象。
第346章職業殺手
突然,沈臨目光驟然落在窗外大廈的牆壁上,眸光閃動起來。
他能清晰地看到,並非光潔如新的泛著金屬光澤的牆壁上殘留著兩隻鞋印。他心頭一動,立即用力開啟窗戶,探頭向上望去。
這是一棟90層的摩天大廈,布萊尼特下榻的是14樓。從樓頂上攀援下來當然是沒有這種可能性,除非是神仙鬼怪才能做到,人力不可為——但若是——
沈臨目光一凝,旋即落在15層的這個位置的窗戶上。而窗戶邊緣下沿,明顯還有兩枚模糊的鞋印。由此可證明,兇手是從15樓的同號房間攀援下來,開啟窗戶,襲擊了布萊尼特。
由此又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