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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送她去拿車子,她把車子自停車場裡開出來,引擎咆吼著停在我面前,我一眼看得啼笑皆非,她竟開著一輛「蘭路弗」,這種車子是跑沙漠奔野地的,她開來海運大廈幹什麼?
她向我擺擺手,大力扭著呔盤就開走了,看上去就是說不出的美麗自由,令人側目的。
我並沒有回家換衣服。
我在路上閒逛。她明天就要走了,走了幾時再回來呢?再回來也未必要見我。
我應該買點東西給她帶走。什麼呢?她是什麼都有的一個女孩子,現在連快樂都有了。多年之前,我曾經送給她一隻史諾庇枕頭她一直保留著。現在我總該送些什麼給她,護她記得我。
我一間間的店走看。鑽石戒子、金筆、皮裘。我終於到了一家玩具店,隔著玻璃櫥窗,我看到了女兒上星期買的洋娃娃。我側過了頭.再逛下去。下班的人快走光了,店也該打烊了。我竟什麼也買不到。
終於我走進銀器店,選了一隻銀手鐲,叫店員刻字:寶貝。家明,七五年。她有數不清的銀手鐲,恐怕裡面都刻著字,我想。又有一隻戒子,是配對的,我也買了,禮物包得很漂亮,一個大蝴蝶結。
我在中環逛著,散步到大會堂,在喝茶的地方坐了很久,又抽姻,手中的卡蒂埃都還是她送的。然後我撥了個電話回家,簡單的跟妻子說不回家吃飯。她隨口應了,大概掛了電話便回到麻將桌子去。
我七點缺一刻便到碼頭等寶貝。碼頭倒有一點涼風習習,香港的美麗也像寶貝,是不可多得的。
我買了一份報紙,翻了翻。
寶貝來了。
她的長髮仍然束在頂上,身上的長袖襯衫換了,依然是那種料子,下面是一條長裙子同樣米色的,流動的,輕的軟的。在黃昏裡她給我一種異樣的感覺。寶貝決非那種不食人間煙火的女孩子,她只是脫俗,並沒有清秀得拒人千里以外,天知道我愛她。
我迎上去微笑問「這是什麼料子?警察應該抓你,控告你引人作不道德意念罪。」
「他們叫芝土布。」她笑,「我趕壞了。」
「你可以遲到。」我說。
「我沒有遲到的習慣,對我來說,吸鴉片比遲到還可忍受點。」她微笑。
我們向最近的大牌檔走過去,找到個位子,坐下來,她拍拍手,對我說:「你叫菜。」我隨意點了幾個菜,她又要喝土酒,我都聽她的。她說:「我們昨天一家子在天香樓吃飯,那菜是益發挖空心思了,老闆也還記得我,可惜是哥哥付的帳,不然我可得個當場昏倒的機會。」我聽了只是笑。她又說:「香港人一頓飯就是我在英國住青年會一個月的開銷,簡直奢糜。」
她可不省,別聽她說得那樣,今天稍早那條牛仔褲,難保不是十鎊廿鎊買回來的,那補釘是故意貼的。可是寶貝的口氣一向不狂就是了。
她慢慢的吃看菜,吃一口贊一口,又喝酒,臉頰慢慢透了一種玟瑰色。
「你冷嘛?」我脫了外套遞給她。
她搖搖頭,「兩個冬天都是零下三四度,還怕這陣風?」
「你是健康得多了。」
她點點頭。她喝了酒先是沉默,這也是老脾氣。
隔壁臺子上有人放了一個無線電,裡面唱音廣東大戲,有板有眼的,倒也動聽。
她說:「我在那邊想這裡的人!在這裡又想那邊的人。」
「由比可知你有男朋友了。」
「沒有。」她微笑。
「你住在哪裡?」我問,「哥哥家?」
「沒有,住在青年會。我住青年會住出癮來了,真是說不出的輕鬆自由,大熱天何苦擠在一個屋子裡,對眼睛對鼻子的,才兩個晚上就走了,煩得他們搬東西整箱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