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性好,認得我的聲音。」那邊哈哈的笑起來。

「我們是幹哪行的?」我笑問:「大導演的聲音還認不出來,想死?有何貴幹?儘管指教。」

他笑了,笑了很久。

總有事吧?我想,既然叫得他一聲「方叔叔」,有什麼疑難雜症,可以解決的,總得替他解決才行,大概又是有新片上演了,想我不露痕跡的幫他宣傳一下。

他人很豪慡,很有魄力,而且不過份,很少有記者拒絕他,正如我自己所說:我是吃哪一行的?

他說:「打電話到你家去,家人說你在報館,這麼早就來了?忙?」

「還好,今天我當值。」我說。

「倒還看不出你做事這麼勤力,當初一個黃毛丫頭去看你出道的,那時候成事不足,敗事有餘。」

「誰都有過這麼一段過程的。」我笑了。

他話歸正題:「有一個新人,想叫你看看。」

我哈哈的笑,「我又不是鑑定家,有什麼好看的?」

「公司想把他捧一捧,」他說:「我覺得他有資格紅起來,你看一看,給我一點意見,我們吃頓飯,好不好?」

他這樣問,難道我說不好?看一看?沒這麼簡單,所謂看,就是寫點東西捧一捧,吹一吹,務使這張報紙的讀者都記住這個新明星的名字。

當然他是不會勉強我的,我的眼角高,他不是不知道,值得寫,就寫,不值得寫,當然不提,這也很公道。

我說:「你棒的人,有誰不紅的?可惜紅了就走,改天你捧張椅子,看紅了有沒有人來挖角。」

他笑,「這算是褒我?可是也貶了不少人,真夠刻薄!」

「沒法子,幹我們這一行的……」

「看你,開口『這一行』,閉口『那一行』,你是幹嗎的?搶哪家銀行?」他說,「今天晚上七點如何?」

我看看鐘,「五點半了,回家換件衣服,剛剛來得及。」

「唉呀!你換不換衣服,看上去還不是差不多,我從小把你看大的,還怕什麼?」他打趣著。

「是個小生吧?」我鄭重的問。

「是的。」他說:「如今捧女角更劃不來,如果肯脫,也根本不必捧,她們自然更有辦法,導演還得請教她們。」

「好,七點半,你在家門口接我。」我說。

「再見。」他掛上電話。

我在辦公桌上留下一張字條,說今天不回來了,壓在菸灰缸下,就回家去。

常常有人因為這種事請吃飯,這種飯最難吃,總得付出代價。有些記者貪小便宜,我沒有這種習慣,故此架子也就大一點,招人非議。

換了衣服,我喝一杯清水。我總是喝清水,一個人,懶得沖茶了,父母不在家。我在房間坐了一會兒,很是無聊。忙慣了還是多忙的好。工作多了,日子很容易捱過去,沒有事做,簡直渡日如年。

我呆呆的看看電視,七彩的畫面在閃動,沒有聲音。我看看鐘,七點半多了,下樓也差不多了,我籲出一口氣。取過大衣,推開了門。

方叔叔總是很準時的,我喜歡他這一點。

他的白色「賓利」停在我們口樓下,司機坐在前面,司機旁邊有個年輕人。他在後座。看到我,他馬上替我開了車門,我鑽進車座,關上了車門。

他說:「玫瑰,這是我的新人方正。」他馬上介紹。

我問:「是藝名?」很簡單易記的一個名字。

「是,」前面那個年輕人轉過頭來,「藝名。」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齒。

我沒有看清楚他的臉。方正,大概是導演給他取的,方方正正,沒有什麼不好。我坐在車子後面,只看到他的後頸,頭髮很長,貼在領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