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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依萍一臉茫然地聽著主訟官嘰哩瓜拉講著印尼語,她一句也聽不懂。
到印尼還不到三十個小時,她沒想竟站在印尼法院的被告席上,而且是作為殺人犯被進行審判。
她是第一次到印尼,她雖然知道在1998年5月印尼發生的排華暴力案,但她認為這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而且從機場下來,無論是計程車司機還是賓館的服務人員的服務態度都很好,絲毫沒有因為她是華人而對她抱有敵意,因此更打消了她的顧慮。
但她從走進警察局報案的那一刻起,她才認識到這是在印尼,在一個與香港完全不同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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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達印尼的當年晚上,她在下榻的賓館房間裡遭到數個麵人的襲擊,她憑著自己機智的頭腦與靈活的身手終於僥倖逃了出來。
當她穿著睡衣,身無分文走在大街上,她第一個念頭就是報警。但她當走進警察局時,她才知道自己錯得有多厲害。
在印尼,很多人都會說華語,當警察局的警員聽了她的述說,並知道了她的身份後,開始他們的態度還很好,端來了熱咖啡給她喝,找來了衣服給她穿。但很快來了另一撥警員,把她帶到了拘留所。
在拘留所裡,他們給她戴上了手銬腳鐐,開始審問她∶為什麼謀殺一印尼籍男子?為什麼她藏有大量海洛因?
舒依萍開始意識到他們在有意識的陷害她。
舒依萍據理力爭,但卻被他們痛毆一頓,用各種不留下傷痕、卻能造成很大痛苦的方法折磨舒依萍。他們不讓她睡覺,不讓她喝水,在她身上墊著電話本,用榔頭猛敲。
生性倔強的舒依萍當然不會輕易地屈服,在經過一天一夜的審訊後,她被推上法庭,一個鼠頭獐目的男人做了她的律師,但他從開庭到現在,講了不到十句話,他一直悠閒自得地坐在一邊,對她表現出極大的無所謂。
控辯雙方作了陣詞,經過短暫的休廳,那像肥豬一樣的法官重新回到了坐位上,用印尼語宣讀了判決書,緊接著,一旁的記錄員用華語道∶“經陪審團一致裁定,舒依萍殺人罪惡名成立,現判入監二十五年,送巴厘監獄服刑”。
舒依萍腦袋嗡的一下,雖然她已經預料到審判的結果,但當她聽到判決時,她還是受到了極大的震撼。太可怕了,如果真要自己在印尼的監獄裡呆上二十五年,那還不如死了算了。但她對自己道∶不要失去信心,在香港的姐妹一定不會坐視不管,一定堅持下去。
從法庭出來,舒依萍被直接押上了開往巴厘監獄的囚車。
巴厘監獄是印尼專門關押十五年刑期以上重刑犯的監獄,因為都是關著十惡不赦的重犯,不僅守衛比一般的監獄監獄要森嚴得多,更有著一個手段殘暴的典獄長°°哈扎。
在巴厘監獄待過的犯人道∶“寧到別處坐三年牢,不到巴厘待一天”,因此往往被判重刑的犯人會想辦法賄賂法官,好使自己不要到巴厘監獄去。
當然舒依萍不會知道這一些,她也不知道自己會被押到哪裡,她現在只想透過什麼辦法能與在香港的水靈取得聯絡。
囚車是用美國產的依維柯改裝的,車廂裡的座位都拆除了,車廂頂與地板上安裝了不少固定裝置用來銬住犯人。舒依萍上車已有三個囚犯,舒依萍被重點照顧,不僅雙手銬車廂的頂上,而且雙腿也被鐵鏈繫住,而其它的犯人都只有單手銬在車廂內的橫檔上。
“嘿,哥們,來了一個美女。”最靠近舒依萍的那個一臉橫肉的男人道,其他的犯人頓時轟笑起來。
舒依萍雖然聽不懂他們在說些什麼,但他們不懷好意的目光與肆無忌憚的笑聲中引起她極大的反感,這一類的人她不是沒見過,而是見得太多了,但以前碰到這些人,她是一個人人畏懼的女警察,但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