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提高了細胞的活躍度,使傷口快速癒合,並不會馬上就恢復如初,尤其是以尼莫現在的情況,恐怕他也沒覺得有什麼必要用大量的魔力去治癒自己身上的傷口。

尼莫翻了個白眼,不過也沒多說什麼,反而開啟另一個話題:「你現在住哪兒?」

「博利萊區,你要去嗎?」

尼莫搖頭:「不用了,博利萊區不是和阿卡姆只有一條小溪的距離?」

傑森點頭:「嗯,那裡本來也是黑麵具的地盤,不過現在他進阿卡姆了,我就順便收攏了這裡的一部分勢力。所以如果阿卡姆再有什麼越獄或者暴動,我也能第一時間知道,很大程度上可以和老頭子打個時間差,那些總是越獄的精神病們,他不想殺,那就我來殺。」

尼莫笑了笑,問他:「如果哪一天,我也進了阿卡姆,我要是越獄,你也要殺我嗎?」

傑森莫名其妙的看了他一眼,過了一會兒,他後知後覺的警惕道:「你想幹什麼?」

「沒想幹什麼啊,我隨便問問。我到了,拜拜。」說著他就準備進酒店,傑森一把拉住他的手臂。

「我一直以為你回哥譚的目的跟我一樣,是為了殺小丑。解決了小丑後,我留在這裡,是因為我要改變哥譚的地下世界規則,我要用自己的方式幫助這裡。那你呢?你又為什麼繼續留在這兒?」傑森問。

尼莫說:「如你所見,我也在用我自己的方式幫助哥譚啊。」

「可是你並不愛這裡。」傑森說:「你雖然以前一直生活在這裡,但我從來不覺得你有把哥譚當做自己的故鄉。我不相信一個對哥譚沒有情懷的人會用\&039;幫助哥譚\&039;這種理由浪費自己的人生留在這個鬼地方,所以,醫生,你到底在謀劃著名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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