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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艇的一大優勢,其水下最快速度能夠達到18節,並且可以以這個速度航行四個小時,而“丙”型潛艇的水下最大速度只有不到10節,最多隻能航行兩個小時。表面上看,這個提高不是很明顯,四個小時也就最多跑出幾十海里,而且最後還得浮上來充電,可在實戰,特別是在規避敵驅逐艦攻擊的時候,“丁”型潛艇的水下速度優勢就相當的明顯了。
潛航能力一直是各國潛艇設計師追求的極限目標,可在核動力出現之前,潛艇的水下航行能力都是相當有限的,在大部分的時候,潛艇只能在海面上航行,而且儘量不使用電池,而是用柴油機。可以說,在二戰期間,潛艇有95%的時間是在海面上度過的,只有在作戰,以及規避敵人的驅逐艦,以及反潛巡邏機的攻擊,以及海況惡劣到讓潛艇無法在海面上航行的時候,才會潛到海面下,用電池推進。可對任何一艘潛艇來說,在海面下潛航的時間都是相當有限的,大部分潛艇就算以4節的安靜航速航行,也就最多在海面下呆上一兩天而已。同樣的,任何一名艇長都對自己潛艇的潛航能力不滿足,總希望自己的潛艇能夠在海面下航行得更快,更久,最好是在整個作戰行動中都不需要浮上海面換氣。
在核動力出現之前,提高潛艇潛航能力的唯一辦法就是安裝更多的電池,並且使用更好的電池。德國人就首先在電池上動起了腦筋來,可以說,當時德國人的思想是相當超前的,在24年的時候,德國的工程師就提出了一個相當前衛的,在數十年之後才具有使用價值的基礎技術,即利用氫與氧進行化合反應時產生的電能來為潛艇提供電力,而這就是最基本的“燃料電池”的概念。如果能夠製造出這種“燃料電池”的話,那麼潛艇就可以攜帶氫與氧在海面下潛航很長的時間。可問題是,當時的技術根本就無法制造出這種超越了時代的電池,而最簡單的辦法,還是儘量開發蓄電能力更好的蓄電池。在這方面,德國的技術也是領先於全世界的。
“丁”型潛艇用的蓄電池就是從德國引進的,當初德國還不想提供該電池的製造技術,這答應出口成品給唐帝國,談判持續了好幾個月。結果,唐帝國的科學家利用這幾個月的時間,以及從德國那裡獲得的幾件樣品,摸透了技術,並且開發出了效能更好的蓄電池,而德國也在這個時候答應用該電池跟唐帝國交換其他的技術。當然,電池的核心技術是德國的,而對唐帝國海軍的潛艇來說,也終於獲得了一種能夠大幅度底稿潛艇潛航能力的動力技術,這個進步有著重大的意義。
潛艇的潛航速度,以及持續潛航能力在作戰中是相當關鍵的,特別是在規避敵人的攻擊時,潛航速度,以及持續潛航能力甚至決定了潛艇的存亡,決定了潛艇官兵的生死。這個道理很淺顯,潛艇在在暴露之後,肯定回緊急下潛,而任何潛艇緊急下潛的速度都差不多。同樣的,敵人的反潛兵力趕過來需要一定的時間,從作戰統計上來看,如果是偷襲的話,驅逐艦趕過來的時間大概是半個小時左右。在這半個小時內,潛艇肯定會以最快的潛航速度規避敵驅逐艦。如果其最大潛航速度是10節,那麼半個小時就可以跑出5海里,而敵驅逐艦就要在以5海里為半徑的圓形海域內搜尋,這大概是80平方海里左右。如果潛艇的最快潛航速度是18節,那就能跑出9海里,而敵驅逐艦就會在大概250平方海里的範圍內搜尋。因此這需要至少3倍以上的搜尋時間,而在這時間之內,潛艇還可以逃逸到更遠的地方去,敵驅逐艦需要搜尋的範圍也就更大了。從純理論上講,敵驅逐艦搜尋潛艇的範圍與潛艇最大潛航速度的平方成正比,也就是說,潛艇被敵驅逐艦找到的機會與其最大速度的平方成反比。顯然,提高潛艇最大潛航速度的好處很大。而能夠以最大潛航速度航行的時間,則決定了潛艇能夠跑出多遠,而跑得越遠,那就越安全。
文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