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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偽證、無視法律秩序等罪行,在儒法社會里不是視為瑕疵,就是視為無罪,甚至是追求“實質公正”的必要手段。
李香玉當然沒那麼超前的意識,也只是藉此機會奪得砝碼,經她這麼一駁,好幾份證據都失了效力。
宋子傑咬牙道:“可你爺爺唆使地痞遊手,傷人奪產的事,怎麼也是翻不了的!”
這是李煦所背罪行裡最重的畢竟死了人,其他什麼行賄,乃至主持這筆生意壓榨民人都算不上重罪這一樁守住,他就贏了。
有人附耳過來,李香玉一邊聽一邊點頭,杭世駿等人心中猛抖,暗道這該是賢妃娘娘派來的軍師,這可怎麼辦?
宋子傑再遭法司官員矚目,額頭已是細汗層層,心說老爺們啊,你們的手腳太不乾淨了,要換成我來挑剔你們全都得倒了,就希望賢妃娘娘的軍師,還有那小姑娘,不可能纖毫畢現地看事情。
李香玉心中有數,開始反擊:“我要看人命案的卷宗。”
這要求不能推脫,於是一疊又一疊卷宗擺了出來。一份份文件出示案告,各方筆錄,仵作屍格,一應俱全。
勞倫斯在旁聽席上已經驚呆了,何其細密的文書流程!何其完善的法律流程!在他的猜想裡,賽里斯人斷案就是雙方各自陳詞,法官根據宏大而無所不包的法典,以良心出發斷案。
可沒想到,賽里斯人竟然是靠著一整套文書流程在執行法律,僅僅一樁命案,就包括案發報告,警差執行公務的報告,現場檢查報告,屍檢報告,證人問詢筆錄,犯人圈定和抓捕流程一系列文書,以及審訊兇手的報告,林林種種,一件命案,怕不下數十上百份文報。而且還會嚴格歸檔,隨時備查,以保證案件審理出問題時重新提查。
勞倫斯當然不清楚,華夏雖未立起獨立的法權,法務卻已經數千年沿襲,就形式而言,已嚴密到了非常成熟的地步。這也是儒法社會為確保形式上的統治,而歷朝歷代累積下來的。
它起的作用是什麼呢?首先自然是為了滿足社會管控的需要,必須維持一定程度的社會公正,由此社會才能穩定。幾千年大一統的傳承,讓這種需求所凸顯出來的形式法已足夠成熟,這可是眼下的歐羅巴所難望項背的。
其次這形式之法,也是因應人治所需。人治並非是毫無制度,反而更講求形式上的完美。當人治以某一點為重時,法這一途上就得提供相應的形式依託。換句俗話說,那就是不認真的時候就是坨屎,認真起來,那就是恢恢天網。
從漢到明,不管是“約法三章”還是“春秋決獄”,再到《宋刑統》、《大明律》、《明大誥》,這些都是表面上的華夏律法。在這些大典『性』質的法律之外,還有諸多臨時『性』、習慣『性』的判令如汗牛充棟。華夏法律歷史遠非簡單的羅馬法所能概括,而是各個方向匯聚起來的,又以官僚行政體制串聯而起,只要梳理出來,先不論具體法文如何,整個體系的浩大和完善,足以讓任何一個法學者五體投地。
勞倫斯爵士的感受就是這樣,因此當假髮脫頂而去時,他卻毫無感覺。在他眼裡,這場庭審就是賽里斯人華美而縝密的法學舞臺,他已毫不在意結果,只想讓這過程儘可能長,儘可能展現更多他所不知道的細節。
果然,李香玉在行家的指點下,對破綻百出的屍格、出警報告以及兇犯審問筆錄提出了質疑。
宋子傑道:“這該與你爺爺之罪沒關係吧······”
李香玉道:“連兇手都未必是真兇手,他說的話能用來給我爺爺定罪嗎?”
公堂嗡嗡聲四起,顯然都在支援李香玉。
眼見李香玉就要駁倒命案這一樁罪,宋子傑經驗豐富,沉聲道:“兇犯已認罪,此案已審結!這份證供就是真的!”
這是以形式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