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自救,沒有人能夠救她們。」

學林說:「我對不起你。」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你真相信我沒有錯?」

「無論將來如何,千萬不要回到白天鵝酒吧去。」

「不會,絕對不會。」

我們雙雙回到家中,恍如隔世。

終於要分手了,真是明智的選擇。

我們對坐艮久,學林鎮靜的聯絡律師。

「這幾天我們要好好的聚一聚。」學林說。

「學林,」我說:「分居後你會約會我嗎?」

「當然會。」他很訝異:「為什麼問?」

我哭了。

自救是多麼艱苦的一件事,但是我生命還很長,必須要這麼做,必須要離開白天鵝酒吧。冰人我非常寂寞,非常非常疲倦。

唯一的安慰是出版社寄來的支票,然而手作仔能賺得多少?不外是生活略為寬裕一點而已。

漸漸朋友的電話也絕了跡,就算鈴聲響,也是編輯追稿。

而我呢,成日伏著頭,寫寫寫,生活是這樣沉悶,簡直不能相信天底下有這麼倒黴的職業,時間悠長,一個人坐在家中,不能見客,沒有同事,高度精神集中,寫寫寫。

我問編輯老潘說:「我想寫長篇,長篇小說比較正氣,可以出書,完整一點。」

他瞪我一眼,「可是隻要寫得好,短篇也是契可夫。」

倦的時候,巴不得拋開一切,管得他是什麼託爾斯泰、海明威、沙洛揚、姬斯蒂還是其他。

我自顧自說下去,「長篇……」

「香港沒有人要看長篇,越短越好,明白嗎?站在車裡,坐在理髮店裡,臨睡之前,一下子就看完,最適合都市的節奏。」

我膩了,我想拋下一切,到巴哈馬去渡假。

我衝口而出:「找一個沒有人追稿的地方。」

老潘冷冷的說:「那還不容易,但是你的生活費用怎麼樣?還是趁年輕的時候多賺一點,手頭有個積蓄,免得七十歲時東山復出。」

錢……我疲乏的想:真害死人。

一個月五個短篇,想題材會瘋掉,上天入地,什麼都寫遍,自巴黎到地下鐵,頭大如鬥,稿費再高,我也如一隻榨乾了汁的橙,癟掉。

「生活乏味。」

「電視臺不是偷你的小說來改電視劇嗎?生活乏味,同他們打官司呀,把過程寫下來,又可以出一本書。」

我同老潘說:「是是是,出恭也寫書。」

老潘瞪著我,「你越來越粗俗。」

我還嘴,「所以小說越來越賣得多。」

「不理你,明天交稿。」

有讀者寫信來罵我,說我作品味道越發淡了,不知所云,莫名奇妙,像一煲雞湯,不停的斟出來摻水,淡得可以。說得很有道理。

最好是隻寫一個長篇、一個短篇、一篇雜文。可是環境不允許。

才在動腦筋,電話又來了。

是明叔,日報老總。

他說:「信收到了。」

「怎麼樣?」緊張起來,是要求加稿費的信。

「最近報館被人告,我覺得在這個時間提出這個要求不太好,你說是不是?」

我怎麼說不是?「那慢慢再說吧。」

「我會儘快答覆你。」他掛了電話。

我放下筆,看看窗外,陽光正好,放下工作又到什麼地方去?喝茶喝到下午五點,我便內疚起來,有種犯罪感,覺得自己沒有資格那麼優悠,做瘋了。

電話鈴響,是妹妹。

「什麼事?」我說:「沒時間聊天。」

「姐姐,我答應老師到飛機場接一個朋友,我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