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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但覺有一不滿三尺之黑物而已。忽悟《心經》佛力浩大,可以解冤釋結,超度苦魂,又向大士前再拜,願誦《心經》三百卷,超度胡三,以解此結。於是毛頭亦不復再見。此皆國相親歷之事,向人言之。
旱魃有三種
一種似獸,一種乃殭屍所變,皆能為旱,止風雨。惟山上旱魃名格,為害尤甚,似人而長頭,頂有一目,能吃龍,雨師皆畏之。見雲起,仰首吹噓,雲即散而日愈烈,人不能制。或雲:天應旱,則山川之氣融結而成。忽然不見,則雨。
鬼腳甚香能行經受胎
寧波周秀才,在於潛署內作幕。久之,形狀羸瘦。同事疑之,叩問,總言無他。一日同食西瓜,客有言鬼無腳,周忽雲:“鬼不特有腳,且女鬼之腳甚香。”群問:“何所見?”周頗悔失言。眾再四詰之,始言於某夜月光下有所感觸,對月長嘆,忽見對過廊下,有一婦人,甚美,亦對月長嘆。周初疑為署中人,坦然不懼,訊其所嘆何故,遽答曰:“子不知我之所嘆,猶我之不知子之所嘆也。”少頃,周閉門而睡,心悔月下逢此美婦人,惜未細談。忽聞窗外小語云:“君果有意,當於明夜月下再會。”
至次夜,周屏僮僕,相俟月下,久不至,疑其爽約。至四更,忽見婦人踉蹌而來曰:“我為君馳千里而來。”叩之故,曰:“今夜往江南六合祝盟姊壽,去時有同伴數人。恐久留失約,故撇同伴獨回。途間恐遇虎狼,膽怯行遲,故後期。天且漸曉,不能繾綣,如君必欲相會,可與僮僕分居,恐與陰陽有犯。”如其言。奴知主人室中有鬼,堅不肯移。周大怒,奴始從之,然每夜必窺探主人之室。婦人遂不至。久之,僮亦釋然,不復來擾。
忽婦人至曰:“君毋畏,我係前幕友某人之妾,松江人。偶小疾,為庸醫所誤,遂歿。以陽壽未終,冥籍不收,可以閒遊。查《露水夫妻簿》上,與君有緣,但註定只應交媾一百十六次。若無人知,則相處可長,否則,緣盡便散。”又云:“君外尚有一人,亦有夙緣,應數百次,不知何日得會。自此後可為地仙,不復輪迴。且我行徑受胎,皆與人同,奈君命中無子,我不能為君嗣續耳。”從此,周形神愈憊。
同人知其事,促之歸。周亦以同人皆知,身不能安,遂歸寧波,身漸充肥。周每與女交,用紅圈印於憲書月日之下,同人數之,得一百十六圈。
王弼
王弼,字良輔,秦州人。行醫延安,遇巫王萬里與從子尚賢賣卜龍沙,忿其語侵,坐折辱之。萬里恚甚,驅鬼物懼弼。
弼夜坐,忽聞窗外悲嘯聲,啟戶視之,空庭月明,無有也。翌日,晝哭於門,且稱冤。弼乃祝曰:“豈予藥殺爾邪?苟非餘,當白爾冤。”鬼曰:“兒閱人多,惟翁可託,故來訴翁,非有他也。翁若果白兒冤,宜集十人為證佐。”弼如其言。鬼曰:“兒周氏女也,居大同豐州之黑河,父和卿,母張氏。生時月在庚,故小字為月西。年十六,母疾,父召王萬里佔之,因識其人。母死百有五日,父晝臥,兄樵未還,兒偶步牆陰,萬里以兒所生時日禁咒之,兒昏迷瞪視不能語。萬里負至柳林,反接於樹,先剃其發,纏以彩絲;次穴胸割心肝暨眼舌耳鼻指爪之屬,粉而為丸,納諸匏中;復束紙作人形,以咒劫制,使為奴。服役稍怠,舉針刺之,痛不可言。昨以翁見辱,乃遣兒報翁,兒心弗忍也。翁能憐之,勿使銜冤九泉,兒誓與翁結為父子。在坐諸父慎毋洩,洩則禍將及。”言訖,哭愈悲。弼共十人者皆灑涕,備書月西辭,聯署其名,潛白於縣。
縣審之如初,急逮萬里叔侄鞫之。始猶抵拒,月西與爭,反覆甚苦,且請搜其行橐,遂獲符章印尺、長針短釘諸物,萬里乃引伏雲:“萬里,廬陵人,售術至興元,逢劉鍊師,授以採生法,大概如月西言。萬里弗之信,劉於囊間解五色帛,中貯發如彈丸,指曰:『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