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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謝一鳴告辭離開。
湯思可極力挽留,說讓我和謝一鳴晚些時候再走,我只言有事情要忙,堅持離開。
離開湯思可家,我告訴謝一鳴有關昨晚女鬼的事情。
女鬼生前本就居住這個小區,我和謝一鳴先去女鬼提供的她原來租住的房子去瞧上一眼。
敲開那房門,我說來尋我表姐,說我電話聯絡不到我表姐,我表姐之前給我她的住址,就是這裡。
屋裡的租客說,他們是上上個月才搬來的,而至於之前誰曾租住這地方,他們就不得而知。
看我著急,屋裡的租客主動提供給我,房東的聯絡電話,說讓我和房東聯絡下,不定能找到我表姐的下落。
我對他們講謝謝,和謝一鳴一起離開。
去往私家偵探所,我和謝一鳴輕鬆查得女鬼所提到的部門經理和他老婆的事情。
部門經理名叫鞠傑,老家是偏遠地方,出了校門沒多久的鞠傑,因為外貌俊朗,被富家女看中。
富家女本已經有過一次婚姻,與前夫有一個兒子,她年長鞠傑十歲。
不過,為了攀附權貴,鞠傑和富家女結婚,入贅女方家。
富家女的父親在fz市有幾家上市公司,也只有這麼一個女兒,鞠傑和富家女結婚之後,鞠傑被派往其中一家公司,從部門經理做起。
看完這些內容,我和謝一鳴離開私家偵探所。
我從王大郎那裡要來張處長電話,告訴張處長女鬼的事情。
接下來幾日,女鬼被肢解的屍體被找齊,警方開始介入調查鞠傑和他老婆,只是,在蒐集證據這上面,遭遇到難題。
雖然房東也證實了,當初來租房時候,是鞠傑和女鬼一起來的,也有證人證明,之前經常看到,鞠傑和女鬼同進同出這小區,不過這些,都不能說明什麼。
發生慘案時候,女鬼所租住地方的鄰居,皆已經全部搬離,再尋到之後,都搖頭說當天晚上沒看到什麼人進入女鬼所租住房間,也沒有聽到她那房間裡有什麼異動。
當警方問詢他們齊齊都搬離小區的原因時候,他們各有各的理由。
小區的監控錄影上不顯示當天晚上的內容,據負責小區監控室的人講,小區的監控攝像頭,早在那天晚上之前,就已經壞掉了,只不過一直沒來得及修理。
小區保安對於那晚事情,都說記不得了,說小區每天都來來往往很多人,他們也只是個保安,哪裡能記得那麼多事情。
女鬼的確是在孤兒院長大,但是自從女鬼離開孤兒院後就再也不曾回去,孤兒院裡負責人也不知道女鬼這些年都在做些什麼。
一切的一切,沒有證據可以證實,女鬼就是被鞠傑老婆殺害。
事情陷入僵局,張處長打來電話,說他也別無他法。
當我把這情況告訴女鬼時候,女鬼講,既然如此,她想要和鞠傑見上一面,說她有辦法讓鞠傑開口承認,不過前提是,我要先取走了鞠傑不離身的玉佩,否則她無法靠近鞠傑。
我點頭同意,我告訴女鬼,我可以幫她取走鞠傑的玉佩,但她不能用附體的方法讓鞠傑坦白,畢竟人鬼殊途,畢竟附體之法下鞠傑的坦白不會是他真心懺悔。
女鬼爽快應下,我和女鬼約定好再次見面的時間地點,就和謝一鳴一起與女鬼告辭離開,直接回返家中。
還沒等我聯絡張處長讓他按照我和女鬼約定的時間再次提審鞠傑,張處長再次打來電話,說今天破獲一個案件,那案件的嫌犯,竟是供出了他才是殺害女鬼的兇手。
張處長說,嫌犯指認的埋屍地方,和之前覓得女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