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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家屬看看,讓領導過目,確定沒問題再刊發到報紙上。到底在什麼報紙上刊登一樣有講究,如果按行政級別,楊文進同志訃告只能上本地媒體。但楊支隊不只是享受副處級待遇的副支隊長,還是累立戰功的全國公安系統一級英模,能上《人民公安報》。
忙完這些搞遺體告別儀式,開追悼會,省政法委林書記都可能親自過來祭奠和慰問。
辦喪事不難,就算不懂也可以請一位懂的協助操辦。
敲定好治喪小組的人員名單,孟書記話鋒一轉:“同志們,楊文進同志是去外地查案回來時遭遇車禍的,因公犧牲,這一點毋庸置疑,不管從哪個角度看都能評烈士,但陳副市長有不同意見,他認為‘積勞成疾’評烈士都很勉強,車禍夠不上,駕駛的還是一輛手續不全的車。”
黃忠海一愣,突然反應過來。
一個是兼任公安局長的政法委書記,一個是分管公安局的副市長,一個捏著幹部任免和工作分工等大權,一個手裡捏著經費。
孟想做的,陳會反對,哪怕只是為了反對而反對。
夾在中間的日子不好過,黃忠海輕嘆口氣,暗想陳建設這步棋真下錯了。老楊是什麼人,光一個“一級英模”已經足夠了,就算不評烈士,省政法委林書記也會按慣例過來祭奠。
提到評選烈士,韓博一樣頭疼。
烈士只是一個簡稱,全稱叫“革命烈士”。
現在的《革命烈士褒揚條例》是1980年4月2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透過,1980年6月4日國…務…院釋出的。
評選革命烈士的條件也很“革命”,比如對敵作戰犧牲或對敵作戰負傷後因傷死亡的。對敵作戰致成殘廢後不久因傷口復發死亡的,在作戰前線擔任嚮導、修建工事、救護傷員、執行運輸等戰勤任務犧牲,或者在戰區守衛重點目標犧牲的。
又比如因執行革命任務遭敵人殺害,或者被敵人俘虜、逮捕後堅貞不屈遭敵人殺害或受折磨致死的。為保衛或搶救人民生命、國家財產和集體財產壯烈犧牲的。
立法滯後,行政條例居然一樣滯後。
改革開放多少年,現在是和平年代,怎麼能還沿用革命戰爭年代的烈士評定標準。
評烈士要經過市政府,市政府再上報民政部。
人家真要是跟你咬文嚼字,這件事真可能有麻煩,韓博想了想,不禁嘆道:“據說在烈士審批工作中,會以犧牲情節是否‘壯烈’作為一條基本準繩。‘壯烈’犧牲,是烈士精神的具體體現,也是烈士死難情節和烈士精神的昇華。但是,‘壯烈’是個形容詞,無法度量,實際操作中不易把握。”
“總…書…記天天講與時俱進,可又總是遇到這種讓人哭笑不得的事。”
政治部劉主任負責這事,要是楊文進副支隊長連個烈士都評不上,他這個政治部主任真沒法跟楊支隊的親屬、戰友乃至全市公安民警交代。
他翻開資料夾,緊鎖著眉頭說:“《條例》有這樣的表述:我國人民和人民解放軍指戰員,在革命鬥爭、保衛祖國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中壯烈犧牲的,稱為革命烈士,其家屬稱為革命烈士家屬。可如今是和平年代,在革命鬥爭取得勝利的情況下,人民最重要的事業就是保衛祖國和建設祖國。所以,上級應該根據社會發展實際作出新規定。”
“新規定,遠水解不了近渴!”
孟衛東敲敲桌子,環視著眾人,“同志們,這項工作不能拖泥帶水,要是完不成,你我有何面目去見老楊的家人,有何面目去迎接過祭奠老楊的省政法委和省廳領導,要是評不上,全市8000多幹警會不會寒心?”
這事省管不著,只有找市裡,確切地說找市政府。
韓博初來乍到,自然不會搶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