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或撿拾到的,或是朋友與僱主慷慨贈送,還有些是他們自敵人手裡收繳的,品種繁雜,但都被仔細地擦拭與保養過,隨時可以拿出去使用。

“施法者們一般都會在身邊攜帶匕首,”凱瑞本說:“秘銀和精金的匕首是上佳選擇,它們和魔法十分親和,施法者佩戴它們就不必去顧慮普通鐵器對魔法造成的不利影響,某些時候,它們還能成為魔法的媒介或是直接附魔,據我所知,一個赫赫有名的刺客就擁有著一把能夠吸取他人生命力並且治癒主人的邪惡匕首——當然,施法者們選擇秘銀比較多些,精金雖然堅硬程度超過秘銀,但它實在是太重了。”

他拿起一柄精金匕首,它的手握部分被鑄造成紡錘形狀,也就是兩頭細,中間粗,表面的防滑花紋是一圈圈平行的空心圓,被人們稱之為肋骨圈的花樣;護手被做成一條s型盤曲著的毒蛇,尾尖與垂下的三角形腦袋與身軀都有著一個小小的空隙,這樣即便沒有鞘套,它也能被直接掛在腰帶或胸帶的環扣上面;比起其他匕首,它更為狹窄,厚重,像根略帶扁平的錐子,開有三條血槽,適合捅刺而不是劈砍。

“一個盜賊的遺物。”凱瑞本說。

克瑞瑪爾接過去試了試,發現它的重量更勝於黃金。

“弓弩,”凱瑞本繼續說道:“可以藏在袖子的這種。”

克瑞瑪爾放下精金匕首,這種秘銀為主要配件材料的細小弩弓與其說是袖弩倒不如說是腕弩,它是被裝在手腕上的,就像一個大而古怪的裝飾品,其長寬不會超過他的手背,凸起的部分也完全可以用寬大的袖子遮蓋住,弩箭小的就像是一根髮夾,用於發射的機簧被藏在手心裡,中指或無名指輕輕一按就能擊出弩箭。

他試了試,發現這個玩具一般的小弩所擊發的弩箭竟然能夠擊穿一面覆蓋著牛皮的木盾,當然,在常規情況下,它不是憑藉著本身的重量與長度殺人的,弩箭是中空的,可以注入致命或不致命的藥水。

“這兩個都是矮人的作品。”凱瑞本說。

他向克瑞瑪爾展示曾被後者當做鏡子使用的寬劍,寬度超過一尺或更多的薄刃在陽光中閃耀著奪目的光芒,它的長度幾乎可以貫穿整個房間,劍柄約有劍身的三分之一,末端是個又長又銳利,可以刺穿野豬頭顱的矛頭。

“也是矮人?”克瑞瑪爾問。

“不,”凱瑞本說:“是精靈。”

克瑞瑪爾看看那柄寬劍,估算了一下精靈的身高,還有樹木之間的空隙,不要說使用,就連揹著它行走都會是件比較困難的事情。

“不是在這裡用的。”凱瑞本說,但他沒有繼續解釋下去,而是將話題轉往另一個方向,“你之前為何選擇細劍呢?因為它可以藏進手杖裡?”

克瑞瑪爾點點頭。

“那麼你有想過別的嗎?無需考慮其他,只是你所想要的?”

克瑞瑪爾猶豫了一會:“棍子?”

凱瑞本停頓了一下,“這很罕見,”他說,“很少有人使用棍子,除了瑟里斯的武僧們,因為他們的教義就是儘可能的避免殺生見血——雖然他們的棍子並不比斧頭或是寬劍來的安全。”

他示意克瑞瑪爾看向他所指的地方,那兒架設著長矛和三叉戟,以及兩根長棍,棍身黝黑,克瑞瑪爾試了試,發現它們要比秘銀重,但要比精金輕。

——如果你真敢挑這個,巫妖陰沉沉地說,我就殺了凱瑞本,我保證我會說到做到,哪怕我無法施放法術。

——我們那兒有個很厲害的猴子,異界的靈魂興致勃勃地說,他用的就是棍子,一根重達一萬三千五百磅的棍子。

——我不在乎它有多重,給猴子或是豬用過,巫妖說,你要是敢拿根木棍到處走——就像是個地精奴隸,我就讓凱瑞本死,就這樣,沒得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