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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一個很重要的位置。
第70章 改弦易轍
自從餘曉鵬、林星被關起來,觀海市公安局全力調查兩人涉及的案件起,轉眼間就過去一個多月。到第三十五天,也就是餘曉鵬被關的第五週,餘曉鵬就被放了出來。對此,市公安局的解釋是:
一,綁架人質事件,是四方城的狄榮派人所為,與餘曉鵬無關。事情的起因與餘曉鵬有關,故此,對餘曉鵬實施拘留十五天(拘留時間,從餘曉鵬被帶到市公安局的第一天算起),並處罰款十萬元的處罰。對於給當事人造成的人身以及精神損害,均由狄榮負責。
二,遠東房地產開發公司在日照巷的開發專案中,的確有不少違規違紀現象,只是都是該公司下屬分公司自作主張,和總公司沒有直接的關係。不過,作為負有領導責任的總公司,以及公司董事長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在市委市府相關領導和部門的督促監督下,已經責成遠東房地產開發公司,對因為下屬公司違規違紀給拆遷戶帶來的損失給予了適當賠償和道歉。鑑於原遠東房地產開發公司董事長、法人餘曉鵬已經被撤職,遠東房地產公司也已移交他人,故不再對餘曉鵬做另行處理。
冠冕堂皇的理由,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怎麼回事。日照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