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會個個效仿她,都想在外面租房,領導知道了肯定會不高興,說她亂了公司的規定。她還說她這個經理位置要坐穩點。

她見我安靜地聽,又接著解釋說:其實啊,公司作出這個規定也是有原因的。曾經有兩個職員被客戶約出去吃飯,結果被人家放*迷倒了,直接拉去開房,第二天醒來才知道上當,之後兩個女孩都懷孕了……還有個職員更加離譜,看上了個大款客戶,就千方百計去勾人家,下了班就往外跑,結果勾是勾上了,卻把那男人的家庭——他已經有老婆孩子——搞得支離破碎的,他老婆都鬧到公司來了……所以單位出此規定,是希望這類事件從今以後再不要發生。公司形象受損或者職員受到不懷好意那些人的傷害,都是領導們最不願看到的,我作為部門經理我應該當好這個頭……

我還在靜靜地聽,聽到這裡仍然沒有聽出任何的弦外之音,她講得確實頭頭是道。她公司的“規定”也有理有據,從關心員工安全和顧及公司的形象出發,這種“規定”確實無懈可擊。

但我突然想到個問題,我就問她:那意思是說,只要你們公司全體員工都住單位了,剛才你講的那些事就可以杜絕了?是不是這樣推理?

她說:也不是那麼講啦,員工有雙腿的嘛,八小時之外誰還管得了那麼多,領導又不可能時時跟在員工背後。這樣規定只是方便集中管理,要求職員每晚要在十二點前回到宿舍,有專門安排的舍監點名。今晚我還是事先跟舍監打了招呼,說我晚上去親戚家吃飯,太夜趕不回宿舍了。

我說:哦,我明白了。那意思是……今後你都在公司住了?晚上都不回來了。是這樣嗎?

她說:也許吧。不過我要找領導談談,說我是住在親戚家裡,就看領導答不答應了。

我抱緊了她,糾正她說:是跟老公住!我才是你最親近的人。你領導不會這點都不開恩吧?

她說:但願吧……其實我也不想住單位的,人生自由都沒有,跟在學校裡沒什麼兩樣。

第三章 難以抗拒

最終,魏敏還是無法抗拒她們公司的規定,正式住進了單位的宿舍,成了每晚都要接受點名的“社會學生”。據她說,她們住的是三室兩廳的套房,三個女孩各有單間,大廳共用。條件是挺不錯的,樓層很高可以飽覽夜景,上下都用電梯,生活設施樣樣不缺。

其實這也沒什麼,對我來說她住哪裡倒無所謂,只要她的心不“飛”就行。兩情若是長久時,又豈在朝朝暮暮。是不是啊?今後長相廝守的日子有指望就可以。我的要求還不算高吧?

接下來的這天,我跑到雜誌社去“述職”,我把1萬元現金(其中1000元還是我填上去的)交給了財務,然後就去總編室接受老嚴和賈主任的輪番“轟炸”。我承認這件事是我的失誤,但天有不測風雲,計劃不如變化,我只有默默承受的份。我無意去頂撞領導,這是做人最起碼的涵養。我聆聽,我點頭,我虛心接受批評。我曾講過,如果我自己有他媽10萬元,我寧願先墊付給單位,權當老蘇欠的是我。蘇老闆欠我,我才不急呢!每年春節回家我去看望看望他,討點過年錢就行。

老嚴最後說:小程你看,這不是等出成果來了嗎?萬把塊也是錢啊!十分之一到手了,後面的十分之九就是有希望的。

賈主任總結道:嚴總說得非常正確。小程下步的工作還是蹲點南丹,繼續追討下去,總會討夠數的。務必要做好長期作戰的準備,小程你聽見了嗎?過幾天你還是得下去。既然回來了就先休息幾天吧,白天沒事到雜誌社來坐坐也行。

我說:聽見了,就按領導吩咐的辦。其實我回答得那麼幹脆,完全不是發自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