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第一版,而且一個字都不要改。”

韶華聽了這話,感動極了。

但她只能拒絕霍大哥的美意。

她告訴霍雲騰,自己和禿頭簽了十年獨家版權,而且籤的是她這個人,也就是說,十年之內,她就連在朋友圈發一首酸詩的版權都是禿頭的。

這篇舊稿件,自然也就沒有權利投給霍大哥了。

如果她偷偷換個筆名,倒不是不行,但那屬於違約行為,她不敢那麼做。

她說完後,霍大哥就笑了,很不可思議地看著她:“a籤,十年,給那麼一家小雜誌社,你能告訴我,你當時怎麼想的麼?”

韶華被大哥一問,也有點發窘。

在行業內,a籤指的是籤人,作者一切創作,包括不同語言的文字,版權都屬於公司。

b籤就是隻籤某本書某個作品,把作品授權給某家公司,而作者是自由的,可以同時給多家供稿。

一般a籤,也就三年或者五年,她這個就厲害了,十年。

至於她當時是怎麼想的,其實是意氣用事了。

她對霍雲騰說了這其中的緣由。

吐槽歸吐槽,其實禿頭主編是帶她入行的老大哥。

在韶華還是個小菜鳥的時候,禿頭也指點過很多,之前對她態度也都挺好的,總是很照顧她,像個老大哥一樣。

所以他給韶華提了合同的事情後,韶華想著反正給誰寫也是寫,禿頭哥給了他一份穩定收入的工作,只要求她每個月固定寫四篇至少萬字的文章,她就答應了。

但不知道是不是因為簽了約,還是和他認識時間太久了,簽約後,禿頭對她態度就變了,會對她發火,也會否定她的作品,讓她一遍遍修改,連三觀都讓她改。

現在韶華也感覺很不舒服,可又沒什麼辦法。

聽她解釋完了,霍雲騰說道:“朋友是朋友,涉及到合同了,那就是為了對簿公堂而做的保證,是涉及到你個人利益的,怎麼能這麼心大呢?”

韶華低著頭,鬱悶。

“而且我聽你說完,沒感覺到你這個老大哥有多好,倒像是在儘可能榨乾你的好處。”

大哥直言不諱,說到了韶華的痛處。

她一直安慰自己,和禿頭相識很久了,禿頭以前沒這麼世故,是個挺低調謙遜的人,也許是職場改變了他的性格吧。

但韶華也漸漸感覺到,人和人之間的感情,不是對等的。

就像她上一段感情一樣,她一心一意付出,以為對方也是一樣,但不過是自己的一廂情願罷了。

至於禿頭到底是怎樣的人,也許她也不曾真正瞭解過……

“哥,你別說我了,我意識到自己犯蠢了……”

霍雲騰幫她把頭髮掛到耳後,沒脾氣地嘆了口氣,“我是替你著急,不是說你愚蠢,而且我怎麼就遇不到你這麼講義氣的小作者呢?十年賣身契,說籤就簽了。”

“你還說……”

大哥笑著拍拍她頭頂,“行了,那就再讓我看看你的合同吧,我看看怎麼給你贖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