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子回家了,”她邊說邊伸出手來,“我給浪子衣上的鈕釦眼帶來了一朵玫瑰。”

她笑容可掬地把剛從花園摘來的那朵玫瑰花別在菲利普上衣的紐釦眼裡。菲利普的臉刷地紅了,覺得自己傻乎乎的。他知道威爾金森小姐是威廉伯父的前任教區長的女兒。他知道伯父結識很多牧師的女兒。她們穿著剪裁得不好的衣服和粗笨的靴子,通常穿一身黑衣服。菲利普早年在布萊克斯特伯爾時,手織物尚未傳到東英格蘭來。而牧師家的太太小姐也不喜歡穿花衣服。她們的頭髮梳得亂七八糟,渾身散發出一股漿過的內衣的嗆人氣味。她們認為女性的魅力不體面。因此,無論老少,全是一樣的打扮。她們因自己信仰的宗教而妄自尊大。同教會的密切的關係,使她們對其他人採取了幾分傲慢專橫的態度。

威爾金森就大不一樣。她穿一件白紗長袍,上面印有灰色的小花簇圖案,腳上穿一雙尖尖的高跟鞋,配上一雙網眼長襪。在閱歷淺的菲利普看來,她似乎穿得很華麗;他哪兒知道她的上衣既便宜又妖豔。她的頭髮做得很精緻,前額的正中留著一綹整齊的髮捲,髮絲又黑、又亮、又硬,看上去根本不會散亂似的。她的眼睛又大又黑,鼻樑呈鉤狀,從側面看她多少有點像猛禽,可是從正面看卻很討人喜歡。她常微笑,但是因為嘴大,微笑時總是千方百計地不讓那排又大又黃的牙齒露出來。然而菲利普感到最窘的,是她塗了很厚的脂粉。他對女性的行為舉止的看法是很嚴格的,從未想過一個有身份的女子還要抹粉。威爾金森當然是個有身份的小姐了,因為她是牧師的女兒,而牧師屬於紳士。

菲利普決意全然不喜歡她。她講話略帶法國口音,他不曉得為什麼她會這樣,因為她是在英格蘭內地土生土長的。他認為她的微笑不自然,她那副忸怩作態的輕浮樣子使他感到惱火。有兩三天他保持沉默,心懷敵意,可是威爾金森小姐顯然沒發覺出來,她非常和藹可親,幾乎只跟他一個人談話,並且不斷地就某個問題徵求菲利普的意見,這種做法著實有些付人喜歡。她還逗他發笑,菲利普總是經不起別人逗他:他有一種不時說出妙語的天賦,現在有位欣賞這種天賦的知音,他真是喜上眉梢。牧師和凱里太太都沒有幽默感,他無論說什麼他們都笑不起來。他和威爾金森小姐廝混熟了的時候,就不再那麼羞怯了,漸漸地也就喜歡她了。他覺得她的法國臉獨特而有趣。在醫生家舉行的遊園會上,她穿得比任何人都漂亮。她穿著印有大白點花紋的藍色軟綢衣,菲利普因之而動情,心裡喜滋滋的。

“我敢肯定,他們會認為你行為不端。”他笑著對她說。

“讓人看作是放蕩的輕桃女子是我平生之願呀。”她回答說。

有一天,威爾金森在自己的房間時,菲利普問路易莎伯母她年紀多大了。

“喲,親愛的,你不該問一個小姐的年齡;不過你要和她結婚的話,她的年紀可就太大了,這是肯定的。”牧師肥胖的臉上慢慢地綻開了笑容。

“她不是小娃娃了,路易莎,”他說,“咱們在林肯郡的時候她就差不多是大姑娘了,而這是20年前的事啦,當時她背後拖著一條辮子。”

“她當時也許不超過10歲吧?”菲利普問。

“不止10歲了。”路易莎說。

“我想她當時是接近20歲了。”牧師說。

“哦,不,威廉,最多十六七歲。”

“那她早已超過30歲啦。”菲利普說。

就在這時,威爾金森小姐哼著本傑明·戈達德的一首歌,輕快地跑下樓來,她戴上帽子,正準備和菲利普出去散步。她伸出於來,讓他為她扣上手套的紐扣,他笨手笨腳地扣著。覺得難為情,然而卻頗有騎士風度。現在他們之間的談話已無拘無束。

他們一面閒逛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