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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能是你私人的?”
趁浩祿愣神的當口,馬必貴劈手從他手中奪過魚籃說:“今天的魚充公了,大隊沒收了。”
浩祿氣憤地嚷道:“沒有這樣的道理。你欺負人!”
“欺負人?”馬必貴哈哈大笑起來:“說我欺負人?哼,如果不看你是個小伢,你看我怎麼收拾你。告訴你,沒收是最輕的了。”
說完,他提著魚籃揚長而去了。
浩祿無話可說,唯有流著淚回到家裡去。
李雨靈知道浩祿受了欺負,只好勸道,別再去捉魚,別去惹麻煩。浩祿不服氣,說,我不捉魚賣怎麼辦?我偏要繼續捉給他看。量他也沒有功夫天天守著我。
於是浩祿繼續堅持捉魚,只不過多了一絲心眼兒,儘量躲避著馬必貴。他讓浩壽給他放哨,看到馬必貴來便吹口哨通知他立即躲起來。這樣,浩祿再沒有碰到過馬必貴。捉到魚,便趁星期天提到夷水街上去賣。賣到一塊兩塊的錢,便將它攢下來,準備湊足後一併還給高老師。有時候,魚捉得少,不夠到夷水鎮上去賣一次,浩祿家捨不得都吃掉,浩祿便按著他媽李雨靈的指示,給高老師家送去幾條魚。浩祿擔心高老師會批評他不遵守紀律,但高老師卻沒有批評過他,每次總是要付錢給他,他便說,你要付錢我可不賣給你。高老師便不再說要付給我錢的話了,只是關切地說,千萬要注意安全,不要出差錯哩。他向高老師做個鬼臉,說,沒事兒的,我水性好著哩。
夏天過去了,深秋來臨了,浩祿終於掙到了十八元錢。那是一大包零碎的角子錢。浩祿用一張舊報紙包著,去給高老師還錢,高老師堅決不肯收下,跟浩祿推來推去的,並說,浩祿,你是個好孩子,聽高老師的話,這些錢拿回家去給你媽和你姐做幾件像樣的衣服吧,要不你自己買雙鞋子。看你一年四季赤著腳,腳上這麼多裂口,都粗糙得像樹殼了。
高老師體貼浩祿家的困難。高老師看到,浩福差不多是一個大姑娘了,但她沒有一件像樣的衣服。她有一條褲子,是李雨靈用尿素口袋給她縫成的,儘管用染料染過顏色,但屁股上仍然有“尿素”兩個大字很容易認得出來。高老師看在眼裡,覺得頗不是滋味。
浩祿心裡感動著高老師的體貼,但感激的話他卻說不出口,只說,高老師,借錢還錢,這是沒話說的,您收下吧。說完,把一把錢往高老師的衣袋裡一塞進去,轉身就跑了。
這天天黑後,高老師跟覃怡紅一起給浩祿買了一雙球鞋送到家裡去。李雨靈臉上有點兒尷尬:“我給他納了布鞋的,他總是捨不得穿,說還是打赤腳走路舒服。”
其實哪裡是赤腳舒服?浩祿看他媽白天在生產隊裡勞動,夜間還要就著一盞如豆的煤油燈,半宿半宿地給他們納鞋、補衣服,哪裡忍心呢?所以他總說赤腳舒服。
高老師說:“革命樣板戲裡唱‘窮人的孩子早當家’,我看浩祿真是個有志氣的孩子,這雙鞋算是我這個當老師的獎勵他的,不穿不行。”浩祿犟不過,只好徵詢了他媽的眼色,然後雙手將那雙鞋接過來。高老師還要當面看著浩祿穿上。浩祿穿上了。覃怡紅蹲下來,幫他繫了鞋帶,又仰臉問:“大小如何?”浩祿試著走了幾步,稍嫌大,卻故意說:“很合腳。”這樣把高老師和覃怡紅糊弄過去了。
高老師和覃怡紅走了,浩祿對媽李雨靈說,這鞋我穿著嫌大。李雨靈說,是嗎?那怎麼辦?浩祿說,還是您穿吧,您也沒有球鞋呀。李雨靈戳了他一指頭,疼愛地說,我知道你是心疼媽,可是,人家是送給你的禮物,媽怎能穿它呢?媽雖然沒能耐,卻還是知道臉面的。媽沒錢給你買鞋子,已經覺得很對不起你了。對了,你把鞋子前面塞進一團棉花,就能對付著穿了。
李雨靈找來棉花,將它塞進球鞋前端,浩祿又試了試,總算可以穿穩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