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情緒收拾好,沈淮才與陳丹進院子去,陳桐與小黎已經在裡面準備起晚飯來。

陳丹與丈夫孫勇在婚後關係一直都不好,後來就索性住鎮招待站樓上的單身宿舍裡,還是最近要陪小黎,才臨時住到老宅來。

老宅周圍空蕩蕩的,是座小水塬子,三面環著池塘,一面有條土埂通到公路上,周圍兩三百米內沒有其他人家。就兩個人跟一條膽小如鼠的狗住這麼一棟宅子,夜裡是也挺滲人的。

就算沈淮不趕巧要在梅溪鎮租房子,陳丹也想將小黎接到鎮上去住,讓老宅著;只是在鄉下野慣了的金子,在鎮招待站的宿舍裡不好養,猶豫著打不定主意。

沈淮要把整棟宅子租下來,也答應金子放老宅裡由他來照看,陳丹跟小黎隨時可以過來看它,這個問題也就解決了。

小黎還不大關心事,再堅強也只是十五六歲的女孩子,這些天也有些依賴陳丹的習慣,租房子的事情自然也全憑陳丹替她拿主意。

陳丹本欲不想跟沈淮走得太近,怕他對自己存什麼心思,走得越近,將會陷得越深,但看到沈淮抱著金子痛哭,這一層顧慮跟戒防就陡然瓦解。

她知道,沈淮看上去風光無比,年輕有為,內心裡一定承受著常人難以想象的痛苦,才會在不經意間,情感如此放縱的渲洩出來——雖然沈淮痛哭流泣時看上去挺醜,但這樣的人讓她覺得安心、真實。

想到沈淮剛才的模樣,再看到整晚上,金子都賴在沈淮的腳邊不走,十分寫意的享受著他的撫摸,陳丹的心暖暖的在動,又怎麼再會拒絕把老宅租給他?

租房子的事情定下來,陳丹跟小黎死活不要租金,沈淮把抵三個月租金的六百錢放桌上,說道:

“我來梅溪鎮是當幹部的,要是白住房子不給租金,就說不過去了。這也是在梅溪鎮,這麼大一個院子,還加上外面這麼些地都算上,每個月才兩百塊錢的租金,真算是便宜我了。租房子裡的事情,你們幫我擬個租約,另外再通知村裡一聲。不要讓左右的鄰居看到我這麼一個陌生人,當賊給打了,那時候我可沒處說冤去……”

沈淮的話總是有著不容拒絕的說服力;推辭不過,陳丹也就做主要小黎將租金收下來。雖然市鋼廠答應在小黎參加工作前,都按月支付生活費跟學費,只是這年頭物價漲得厲害,每個月才一百二十多塊的生活費,其實生活上會很窘迫,陳丹她的工資也不高。

把老宅子租出去,每個月能多得兩百塊錢的租金,生活上也的確不用那麼拮据了。

第一卷 第三十四章 送上嘴的桃子

葛永秋、周裕都相繼離開市裡擔任新的職務去了,雖然沈淮的組織關係也已經調去霞浦縣,市裡也沒有誰趕著過來把沈淮的那套房子收回去。

接下來幾天,沈淮把房間鑰匙交給陳桐,要他跟趙東、楊海鵬一起,抽空將他屋裡的物件都搬去梅溪鎮去,他則去霞浦縣委組織部報道。

梅溪鎮緊挨著東華市區,鎮子上的人有事情都習慣往東華市區跑;不過沈淮在霞浦縣中讀了三年高中,對離梅溪鎮有二三十公里的縣城不算陌生;當然,也談不上有多少熟悉。

要接受縣委組織部的任前談話,沈淮在縣城住了幾天,也算是故地重遊。

不管認識或不認識的,有仇的或有怨的,在家的縣領導以及主要縣直機關的負責人,沈淮也都由組織部的同志領著去認個臉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