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凱一推桌子,椅子滾到電腦前,道:“張天龍死於氰化物注射,張天龍吊針是軟針,目前基本可以確定是拔掉點滴後,對軟針直接注射氰化物。方凌現場瞭解,按照護士,護工和醫生的判斷,他們發現張天龍死亡後進行搶救,並沒有發現張天龍有進行掙扎的痕跡。張天龍體內沒有發現足夠讓他昏睡的麻醉藥品,那就是說,有人偷偷潛入,注射了毒藥後離開。”

白雪道:“羅賓漢利用模糊指紋彈性時間,去醫院單獨和張天龍達成了交易,拿到了平板電腦,而後殺人滅口。”

蘇誠道:“看上去是這樣,但是如果是羅賓漢和張天龍完成交易,那麼為什麼要殺人滅口呢?”

方凌道:“難道,和張天龍交易的是魔鬼,史密斯?史密斯不想羅賓漢知道他私吞,所以弄死了張天龍滅口。”

蘇誠道:“我認為方凌說的比較合適,但是又有一個疑點,史密斯反殺打敗羅賓漢拿到電腦,接下去羅賓漢反殺,將史密斯送進地獄。現在的疑點是,假設史密斯拿走了電腦,史密斯知道自己面臨什麼困境,為什麼不主動交出電腦?”

方凌道:“他可能想先扛,看看情況再說。”

蘇誠道:“不,我們犯了一個潛意識的大錯誤,我們一直認為羅賓漢拿到了線索,聯絡魔鬼合作,羅賓漢不僅拿到所需要東西,同時也弄死魔鬼。沒錯,我認為羅賓漢就是這麼計劃的,但是,我認為出了問題,我們潛意識一直以為羅賓漢很強,魔鬼是處於從屬地位,羅賓漢牽著魔鬼鼻子走,主導了案件。但是,張天龍的事讓我認為魔鬼恐怕比羅賓漢要強的多。”

“什麼意思?史密斯罪證已經是鐵板釘釘了。”方凌沒理解。

“他就是要被鐵板釘釘的定罪。”蘇誠道:“如果我沒有猜錯,接下來事情發展是這樣的,羅賓漢和史密斯都識破了張天龍的謊話,羅賓漢確實打算去和張天龍私下交易,但是白天很難,因為張天龍沒有親屬,自己又裝腦震盪神志不清,羅賓漢應該是晚上去。但是張天龍死了,屍體被送到太平間,羅賓漢不知道什麼情況,但是猜測到魔鬼搞的鬼。於是第二天一早,他就把魔鬼殺人罪證送給了警察。他想確定一件事,魔鬼是不是拿走了平板電腦。如果魔鬼拿走電腦,在死證面前一定會交出電腦活命。但是沒有交易,史密斯認罪了,上次審訊,史密斯已經說了一些作案細節。羅賓漢這時候就不知道怎麼辦了,羅賓漢甚至不肯定電腦到底去哪了。為什麼史密斯要頂罪呢?一個可能,史密斯不是魔鬼,他是頂死罪用的。”

蘇誠:“羅賓漢在這幾天,一定會向僱主確認史密斯的身份,是不是魔鬼。答案是爺死,史密斯就是魔鬼。接下去羅賓漢就會鑽牛角尖,史密斯沒有得到電腦,史密斯一怒之下殺了張天龍,那電腦在哪呢?”

蘇誠道:“大約十天,半個月,或者二十天後,甚至更久的時間,史密斯突然無罪釋放,並且在關押期間他已經完成了和僱主的交易,他拿著報酬離開了,作為一個勝利者消失了,一直擁有更強資源的羅賓漢對其束手無策。所以,這個案件我們先入為主,其實魔鬼才是真正的高手,他掀翻了羅賓漢。”

左羅顯然和蘇誠在會議前沒有溝透過,對蘇誠這個判斷很驚訝,問道:“第一個問題,史密斯憑什麼無罪離開。”

蘇誠道:“不在場證據,殺張天龍女朋友的不是史密斯,是另有其人,一直作為魔鬼和羅賓漢合作的,其實是另外一個人。史密斯就負責逃跑,被抓,供述,然後絕對證人出現,證明史密斯不在殺人現場。史密斯可以翻供說自己是被誣陷的,因為有人給了他一筆錢,讓他配合對警方說謊,還給了他一份劇本。這罪名能有多大呢?史密斯這叫置於死地而後生,他已經發現羅賓漢根本不是羅賓漢,而是一個組織,明面幹,他根本不是對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