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就成了這個男人要娶他了。

原來是到了該履行承諾的時候!

他面色如常,邀請習絳進屋,“進來吧,最近要住這裡嗎?”

習絳沒有說話,但是吳胥就是能從他的表情看出“當然”兩個字,三間主屋他每天都收拾,並不介意突然多出來一個人。

但是這個多出來的人第一天晚上就賴在他床上睡著了,他站在床邊思討半天,覺得對方既然是來娶他的,那住一個屋也無可厚非,於是心安理得的躺下睡覺。

剛躺上去,就被先前看起來睡的很熟的人摟住,從此每晚都是這個姿勢,習絳好像總要摟著他睡才有安全感。

最初幾天,習絳的眉間總帶著些不安穩,他明白那些大家族的爭鬥總是如此,他就是太厭煩,才喜歡過這種平平靜靜的日子,習絳卻是從15歲起就已經接手了家族大部分的生意往來,這麼多年,他也聽家裡人講過不少。

後來習絳夜間睡得越來越平穩,白天卻還是懶洋洋的,他總是很任性,餓了就叫他,“吳胥,我餓了。”頭髮亂了也叫他,“吳胥,幫我梳頭。”

天氣晴好的時候,習絳喜歡靠牆坐著看他忙,在家就靠著牆,到了地裡就靠著樹,總之沒有一刻不是靠著東西才算舒服,有時候他也會幫忙,但是總是越幫越忙,最後只好在旁邊遞工具,工具也遞完了,他就在路邊陰涼處找個樹靠著假寐。

吳胥從地裡直起腰,總是能看到他閉著眼睛臉上隱隱帶著笑意,頭髮也總是不束,被山間的風吹起伏在臉上,醉人風景不過如此。

他往往不受控制的走過去,而那個假寐的人多數時間是真的在假寐,總是在他剛剛蹲下的時候,笑著把他摟在懷裡,揉亂他的頭髮,也惑亂他的心,“傻子!”

習絳對他的稱呼只有兩種,要麼連名帶姓叫他吳胥,要麼叫他傻子,他無所謂稱呼,此間幸福太過,他一時有點受寵若驚,從小到大這些年,除了父母親給過他大人的愛,習絳是唯一一個願意如此對他的人,相信著9歲孩子的話,從15歲等到34歲,他何德何能,唯有用力回報。

……

習絳過了知足的一個月,這一個月裡,吃著粗茶淡飯,喝著吳胥自制的花茶,聽著午後院子裡似乎很近又似乎很遠的雞叫,他很知足,歲月如此靜好,他只覺得不想離去。

還是到了離開的時候,走之前他抱著吳胥說:“等我下次再來,你想要什麼東西,我帶過來。”

他的小木頭傻愣愣的發了會呆才緩緩的抱住他,“你來就行了。”

你來就行了!

他重複著這句話,打心裡的高興,捧起小木頭的臉親一口,“等我!”然後華麗的轉身走了。

他更加賣力的工作,每個月總要抽出一個星期的時間去江南小村陪他的小木頭,有那麼幾年的時間,是真的美好,他此生從來沒有那麼知足,也再沒有那麼知足。

習家洗白之前是做黑幫買賣,結下的仇家,不說多,也絕對少不了,現在雖說做回正當生意了,也未必就沒得罪過人。

早年,習世榮手下有一個人叫金八,後來因為手段太過毒辣,被逐出幫會,私底下招兵買馬,最大的目的就是復仇,多年的厚積薄發不可小覷,他們還沒有收到任何訊息,就聽到外出未歸的習家大公子給人伏擊了,大公子隻身一人幹掉10人,他自己也中了一槍,堪堪就在離心臟不到2厘米的地方。

習絳醒了以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脫了上衣解開繃帶,強令零也脫了上衣,找了老手在他的傷口周圍做成紋身,並且在零身體相同的位置也做了相同的紋身,接下來就是拍照,各種的幸福曖昧照被寄出,目的地是他剛剛離開不到兩天的江南某村莊。

估計照片已經寄到,他帶著零親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