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不能住郊區,工作時候在坐地鐵去往市中心吧?那也太增加流浪者的生存難度了。所以被果斷放棄。

之所以乞討,是因為民政部門的救急食品並不是每天發放的。再說也有個順口不順口的,流浪漢也有尊嚴,要自力更生。

珍妮和艾米麗都是含著金鑰匙長大的。雖然這邊的家庭教育不會讓孩子養尊處優,但是受苦那是絕對不可能的。

這些日子和流浪者的接觸,讓她們接觸到了另一個共同存在的世界,而這個世界如果不是老四,她們這輩子都不會發現的。

以前不是看不到流浪者,只是在她們心中,這就是一群好吃懶做的人,因為在這裡,只要肯工作,就不會挨餓受凍。

只是接觸下來,才明白這個世界遠遠沒有她們看到的那麼簡單。比如和她們關係一直很好的傑瑞,這是個很英俊的中年人。

雖然是流浪漢,他從不肯接受救濟食物,也不會乞討。他的謀生手段就是賣唱。

說實話,他的歌聲並不出色,但很走心。加上他滄桑的嗓音,讓人聽的有一種特殊的味道。

他唯一的財產就是一把吉他,很多地方漆已經被磨掉了。但是看得出來他很珍惜,每次演奏完都小心翼翼的放回琴盒裡面。

琴盒裡面有一張女孩子的照片,那是他唯一愛過的女孩子,也叫珍妮。

和他交談,他說的最多的就是他的珍妮,說他們認識的過程,交往的每一個細節,甚至她的每一次微笑都記得。

只是珍妮卻永遠的離開了他,是一次車禍,就在波士頓的街頭,在他的眼前,一輛飛馳的貨車永遠的帶走了他的珍妮。

兩個人本來是並排走著的,只是在車撞到他們的那一剎那,他卻被珍妮推開了。

其實珍妮是可以選擇活下來的,畢竟自己跑兩步比推開他要快一些,但是這個女孩兒最終還是把活的機會留給了他。

可是那個傻丫頭又何曾知道,傑瑞是情願跟她一起走的。因為沒有了她,他獨自活著又有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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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珍妮救了他,他不敢死,他要替她活著,替她看看這個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