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頁(第1/2頁)
章節報錯
「那就這麼算了?」慕姍姍不甘心道。
「我正琢磨這事呢,有兩個選擇。」林子軒糾結道,「我原本想,他們說我低俗,那我就寫一本思想內容特深刻的小說,讓他們無話可說,可那樣他們就會說我這是浪子回頭,改邪歸正了,我要是不寫深刻的小說,繼續寫《頑主》這類小說,他們還會照樣罵下去。」
「要不這樣。」慕姍姍想了想,興奮道,「你先寫一本深刻的小說,在他們說你改邪歸正的時候,你再寫一本調侃的小說,他們要是還罵你,你就接著寫一本深刻的小說,這樣周而復始,整死他們。」
「呃……」林子軒看了慕姍姍一眼,覺得自己的世界觀正在逐漸崩塌。
一次打臉不夠,這是要無限打臉的節奏啊,要不要這麼殘忍。
這時候的慕姍姍一臉興奮勁,眼神中帶著點小暴力,有一種特別吸引人的魅力。
「你這麼看著我幹嘛?」慕姍姍疑惑道。
「我只是有點同情他們了。」林子軒感慨道,「他們就是罵上兩句,也沒有多大的仇怨,這麼做真的好麼?」
「小林同志,在這種大是大非面前要堅定立場,絕不能心慈手軟,新的時代需要你去創造,而不能幻想著敵人會主動投降。」慕姍姍鬥志昂揚地說道。
聽到這話,林子軒覺得自己渾身充滿了力量。
有句話說得好,聽老婆的話跟黨走,日子會越過越有。
第四十一章 青春正當時
說實話,林子軒對這些抨擊並不怎麼在意,他的小說罵了人家,人家反擊過來是很正常的事,也算是禮尚往來。
他和慕姍姍不過是說說好玩而已,沒必要費那麼大週摺就為了看人家笑話。
興許沒玩壞人家,倒是把自己弄得神經兮兮的,那就虧大了。
還是那句話,犯不著。
他其實應該感謝人家,這不是因為他犯賤,而是在這鋪天蓋地的罵聲中,他出名了。
以前大家說起林子軒,沒什麼人知道,現在說起林子軒,京城人差不多都知道。
就是那個被一大票人痛罵的主,翻開報紙在文藝版面就能看到林子軒的名字。
不管怎麼說,他以這種另類的方式被人民群眾所熟知,成為了大家茶餘飯後的談資。
當然,沒多少人會把寫《頑主》的林子軒和真正的林子軒混為一談。
這不是網路時代,一搜尋就能知道林子軒的資料。
在大多數人的印象中,寫《頑主》的林子軒至少也要在三十歲以上,還是特憤世嫉俗,逮誰罵誰的那種,而不是一個性格溫和的小夥子。
在京城廣播電臺,時常會出現這種情況。
「小林,知道不?有個和你重名的傢伙被罵慘了,不過他寫的電影真好看。」
林子軒只是笑笑,沒承認也沒否認,他倒不是擔心被單位知道會對調動工作有影響,就他現在這名聲,廣播電臺知道後還巴不得他快點走呢。
他只是覺得沒必要說出來,就這樣安靜的離開挺好。
除了被人熟知外,還有一樣好處,那就是有出版社準備出版《頑主》,想要趁著電影在社會上造成的影響撈一筆。
出版社從《京城文學》那裡找到了林子軒的聯絡方式,和林子軒商量小說的出版事宜。
林子軒和出版社談了談,不太滿意。
原因是在這個時代的華國竟然沒有作家拿版稅一說,也就是說作家出版小說,出版社付給作家一筆稿酬,然後小說和作家就沒有任何關係了。
無論出版社發行了多少本小說,賺了多少錢,作家都分不到一毛錢。
在華國,所有出版社都是這樣運營的。
林子軒當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