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你們這幫小混混,敢打我弟弟,我現在就報警,不把你們告的坐牢,我就不姓金!”女人說著就要打電話報警了。

“誒,我說你真要報警嗎?可要考慮清楚哦,不然待會兒誰被逮回去,還不一定呢!你弟弟可是個明星,要是被拘留了,那他的星路可就斷了哦!”

車晟涵的話從放置在各處的音箱裡傳出,現場太嘈雜了,他也只能聽到個大概,既然這個女人要**,行!我就跟你**!

“你什麼意思?我弟弟現在是受害者,難道法律還要保護你們這幫小混混,將受害者當做嫌疑人嗎?”

女人的提高了聲音,很尖銳,不比車晟涵用麥克風講話的聲音小多少。觀眾們心中都感慨一聲--這個女人不去唱女高音,真的是高音界的損失啊!

“你弟弟違反了《憲法》第501條,623條第一項。跟你說專業的你也聽不懂,簡單的跟你說吧!你弟弟在公共場合胡亂投擲可以對他人造成生命安全的物品,例如高空投擲磚頭之類的,視情節輕重,將處以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我想,這個瓶頸上,應該有你弟弟的指紋吧!而且在場有很多人證,能夠證明這個瓶子是你弟弟投擲的。。。。。。

好了,我該說的都說完了!如果你執意要報警的話,隨便吧!”

舞臺上,車晟涵帶著面具,手中拿著一個破碎的只剩下一截的啤酒瓶頸,顯得十分怪異。但他的話卻怔住了現場所有人的人。沒人會去了解這些對他們來說毫無用處的法律,不知道是真是假。但他們依舊大聲喊著,為車晟涵造勢。管你明星不明星的,剛才那一下,要是運氣不好的,他們其中的某一個就躺地上了!

“你少唬人了!你說是就是啊!”女人大喊一聲,似乎是在給自己壯膽。

車晟涵無所謂的聳聳肩,說道:“我朋友踢了你弟弟一腳,大不了賠幾萬塊醫療費,不過你弟弟這個罪名恐怕是逃不掉了。。。。。。無所謂啊,你打吧!看一下親姐姐把親弟弟送進去的戲碼,比我們在臺上表演要精彩的多了呢!”

車晟涵一副看好戲的樣子,四周的觀眾亦是如此。這樣的好戲,的確比他們的表演更加好看!

女人被氣的渾身發顫,看著舞臺上帶著面具的車晟涵,真有一種衝動,想上去直接扯下他的面具,看一看面具之下會是一張怎樣“惡毒”的面孔。

“如果你不想打電話了。。。。。那就帶著你弟弟滾蛋吧!以後不要來這裡了,沒人會歡迎你們!”車晟涵冰冷的聲音,再次響起。剛才他也聽到了李莞對他們的評價,說實話,他也有種想動手揍人的衝動,不過是被楊升昊搶先了一步。

“你是誰啊!這家夜店是你的嗎?不過就是一個跳舞的,有什麼資格不讓我們來這裡。沒聽過消費者是上帝嗎?我來這裡是來消費的!”女人理直氣壯的大喊著--消費者,是上帝!這句話在每個服務行業都被強烈推崇,付錢消費的,每個人都能被稱為上帝!

這時,李燦成開口說話了---“這家店是我的!哥的話就代表我說的話!今天你們消費了多少?我全都退給你們!不過現在、立刻、馬上,給我滾出我的地盤!我的地盤我做主,上帝來了也要給我趴著!”

現場的觀眾都鼓起掌來,他們都是年輕人,特別喜歡李燦成說的那句--我的地盤我做主,上帝來了也要給我趴著!

“你。。。。。。”女人氣得吱不出聲。。。。。緩了一陣後,才說道:“我今天在你店裡消費了近400萬韓元,你說的,全額付款,那就付錢吧!”

嘶!!!

現場的人都吸了口冷氣,沒想到這個潑婦居然會這麼有錢,一花就是他們兩三個月的工資,難怪是個潑婦,原來這麼有底氣,是個有錢的潑婦!

“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