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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結束了,戰果是野獸被全殲,己方有兩個輕傷,一個重傷。重傷那個還能繼續戰鬥,因為他只是沒了一隻耳朵,但大口吃起肉來仍然面不改色。
那些野獸面對鐵製的長矛和砍刀毫無抵抗能力,因為數量差距太大,來自四面八方的進攻讓它們只能在原地咆哮和打轉,最後被一下下地刺死、活剮。只有一頭特別兇猛的獅子和野狼,不信邪地衝向人群,在付出了自己的生命代價後,硬是咬傷了三個戰士。
由於馬丁也覺得這次冒險會非常有意思,所以隨隊跟來了,他很快便幫傷員包紮好了傷口。然後隊伍便在森林稍微進去一點的位置停下來歇息,準備過夜。
這名號令人覺得不安,所以林武派出了八個哨兵,分成兩組在周圍巡邏,以防有什麼意外。
熊熊的篝火肯定是能讓野獸不敢接近的,但就怕來一群,在夜晚戰鬥,原始人就非常不利了,即便能贏,那也是慘生。
如果按照地球上的法律,林修覺得自己足夠死上幾十回了,來到這裡以後,吃的各種野味不下百種,幾乎還都是屬於保護動物。不過沒有調味料,那肉味吃起來倒差不了很多。
林修本來也不是個挑食的人,所以註定成不了美食家,也就沒往這方面研究。但鹽確實是必不可少的一種東西,所以才有必要大費周章地跑出來找。
聽了恐龍島的傳聞之後,林修更覺得自己出來對了,別說為了發展文明,就是為了自己的小命也必須把這件事情給搞清楚。
吃飽喝足之後,林修便靠著大樹閉上了眼睛,走了一天路累得不行,本以為能睡到天亮,豈料半夜卻被林武給推醒。
“恐龍!”林武話不多,兩個字就讓林修徹底清醒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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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三)
馬丁透露的資訊有一點是值得注意的,那條非常大的河,波濤洶湧,如果沒有猜錯,那便是自己所要尋找的大海。
但是,馬丁也說了,旁邊就是死亡森林,而對面就是恐龍島,暫且這麼叫它吧。如果真的如此危險,還是要去一探究竟麼?
不管怎麼樣,林修覺得還是去馬丁的部落看看再說,因為他說自己的族人也很多,也許會是不小的助力。
第二天清早,一行人便向南而行了,這和林修來時的路一樣,但林修之前沒有發現路上有什麼大的族群聚居。
走到下午太陽快要落山,終於到達了目的地,果然如馬丁所說,這是個值得驕傲的營寨。它建在山谷之中,理念和自己那裡一樣,為了更好的抵禦獸群襲擊,所以選擇了這個地勢險要易守難攻的地方。
人口規模大概在兩千人左右,裝備在這個時代已經算得上是精良,長矛、大刀、重盾一應俱全,也有弓箭手。營寨內極為熱鬧,有市場,但貨幣是金銀珠寶之類的貴重物品。
他們已經有了奢侈品意識,這個領袖不簡單,只能說明他們的文明已經發展到了不愁吃不愁穿,可以把注意力放到享受上面的地步。
這個營寨的領袖叫亞瑟,真把林修雷了下,不會是亞瑟王穿越了吧?圓桌騎士在哪?
不過亞瑟真的很有貴族氣質,行為舉止都像個文化人,這讓林修放心了不少,起碼等下不會遭到什麼刁難了。
“你竟然會說我們的語言?”亞瑟的第一個問題就是這。
林修倒是不知如何回答了,以前沒有注意過這個漏洞,自己如何解釋懂得那麼多語言的事情呢?看來最後只能靠神靈說。
“我自誕生後,便聽得懂很多個部落的語言,族裡的老人都說這是神靈的恩賜!”
亞瑟聽到這話不免有些動容,正色道:“既然如此,你就給我說說,神靈真的存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