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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迷糊糊的,就睡著了。
正沉睡的時候,有人搖晃她,霍容嘟噥的問:“幹嘛啊?”
“霍容,有人找你。”
霍容以為是鄭明安,因為鄭明安總來找她,給她送這送那,所以,現在的霍容,就像是被打上了印記,人人都知道,她是鄭明安的女朋友。
九十年代初期,大學生很少有談戀愛的,像鄭明安這樣高調的,很少見。
而且,在大家的眼裡,鄭明安更像是剃頭挑子,一頭熱。
霍容坐了起來,下床穿上鞋,問道:“陸春玲,是誰啊?”
“不認識,長得還挺帥的,比鄭明安可要帥多了,啊……不會是你移情別戀了吧?”陸春玲的高嗓門喊了起來。
霍容覺得頭疼,但凡有三分,陸春玲會擴大到七分,甚至九分。
她
43、第四十三回 不自信 。。。
穿上呢子大衣走下樓,到門口的時候,她已經看見來人了,霍容扭頭就往回走,不明白他怎麼會找到這裡來。
“霍容,你等等,我有事情跟你商量。”
霍容不覺得他還有事情跟自己商量,看到他以後,她只想打人。
“霍容,霍容……”他不停地叫著她。
來來往往的同學都在看他們,霍容只好轉身下樓。
走到鄧勇面前,她面無表情的問道:“什麼事兒,快說吧,我一會兒還要去上課呢。”
“我們找個地方說吧,這裡不方便。”宿舍樓下,來來往往的人特別多,的確不方便。
“去湖邊吧。”霍容知道他認識路,徑自向前走了。
鄧勇嘆了一口氣,默默的跟在霍容的身後。
作者有話要說:今天和我無關,我的後臺抽成了一條直線,等啊等,才等到了。
第四十四回 看女兒
兩人來到湖邊,找了一張椅子坐下,霍容坐在椅子的另一邊,寒聲問道:“你想說什麼?”
“霍容,我只是……只是想知道孩子的下落,聽說你們已經找到了孩子。”
“你來找我,是想接回孩子,是麼?”霍容站了起來。
“不是,我……當初你媽給了我三萬塊錢,讓我養孩子,可是,我沒有想到我爹媽會賣了孩子,現在他們已經被通緝,我的心情真是很複雜,霍容,我給你五萬塊錢,你把孩子接到身邊來,以後我每個月給你五百做生活費,求你跟警方說,不是我爹媽賣的孩子,孩子是和你商量好送人的。”
霍容心如刀絞,當初她怎麼瞎了眼,喜歡上這樣一個卑鄙的男人,“你一分錢不給我,我也會把孩子接回來的,至於錢,你是應該給我,我們霍家的三萬,還給我們,孩子的生活費,以後你也要給,但是,你的父母,既然是犯了國法,就讓法律做一個公正的裁決,鄧勇,不要想著我會為你的父母開脫,你我也同樣是罪人,你還是想著如何為自己贖罪吧,鄧勇,我們老家有一句話,舉頭三尺有神明。”
霍容轉身走了,留下鄧勇呆呆的坐在椅子上,曹家說的很明確,要想和他的女兒的結婚,那麼,先要把自家的事情處理好了,他們的婚禮,可以舉行,但是孩子出生以後,姓曹。
鄧勇心裡非常明白,深圳他是回不去了,曹家為了女兒的肚子,肯定會讓他們結婚,但是,一切都在曹家的掌控之中,他連個入贅的都不算。
這邊分公司的財務是曹家的人,法人代表,是曹媚的哥哥,一旦他們離婚,他將一無所有。
孩子的監護權在他的手裡,曹媚告訴他,孩子她不會養,但是,她可以出錢,每個月五百,絕對高於當地的生活水平。
鄧勇現在已經沒有了退路,想要在省城生活下去,只能依附於曹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