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對於這個方案也有了足夠的瞭解。

不過埃文…貝爾還提出了一個觀點,在網路時代到來之際,如果利用網路來為各大公司服務,這是一個必須考慮的課題了。將網路與傳統宣傳渠道結合起來,進行線上和線下的雙重宣傳,類似於臉書、YouTube這樣的網站都可以成為傳統公司全新的宣傳平臺,並且用最小的投資創造利益的最大化。

其實埃文…貝爾的想法和四年前沒有太大區別,核心問題還是很簡單。數字音樂在網路的傳播已經勢不可擋,既然無法阻擋了,為什麼不率先加入數字音樂商業化的大軍,比起盜版猖獗來說。還不如主動將版權授權給iTunes,在數字音樂方面也創造收益。這一次,也是如此。隨著網路的發達,影片在網路上的傳播已經變成了無法阻擋的趨勢,唱片公司、電影公司與其把音樂錄影帶的版權握在手中發黴,不如主動與影片網站——比如說YouTube合作,這樣一來。首先可以獲得版權收入,其次還可以獲得影片植入廣告分紅,最後還能夠透過影片網站平臺實現傳播的目的:誰都知道網路的傳播能力有多麼可怕。

當然,埃文…貝爾的想法還是讓李…凱萊赫充滿了興趣,彷佛他的腦子裡就有無數個新奇的創意一般。埃文…貝爾說“比如說華納音樂在YouTube上建立了屬於自己的頻道,你們有正在準備推出的歌手,可以讓他們在你們的頻道里上傳影片。率先累積人氣,進行市場調查,對你們的定位也是有作用的;同時。比如說我要出新專輯了,主打歌無法確定,你們可以在頻道里公開相關影片,由網友們來進行選擇;如果你們願意在YouTube上傳預告片、宣傳片,進行前期預熱宣傳也是一個很好的主意。”

“還有,你們還可以和iTunes、臉書形成合作,比如說在iTunes購買數字單曲時,植入YouTube上觀看MV的連結,植入臉書上該歌手興趣小組的連結,同樣的道理也可以運用在YouTube上植入連結。還有臉書上進行粉絲活動。比如說臉書舉辦一個活動,在YouTube上傳影片,參與創意比賽,得獎者可以贏得iTunes一定數額的下載券……”

李…凱萊赫就聽著埃文…貝爾在那裡說,而他的腦袋裡也產生無數的想法。撇開是否將音樂錄影帶的版權授權給YouTube不說,單單是利用網路資源進行宣傳這一點。就讓李…凱萊赫開啟了一扇全新的大門。要知道,在目前的市場裡,歌mí的心越來越難捉mō了。而唱片宣傳,一旦投入進去,就是開弓沒有回頭箭了,但是如果能夠利用網路來進行宣傳,唱片公司的宣傳渠道就立刻多樣化起來。

剛才埃文…貝爾提到了dú lì音樂人的情況,比如說華納唱片即將推出一個dú lì音樂人,可是他的音樂實在太過個xìng化,市場估計很難接納,就算是不發行實體單曲,僅僅發行數字單曲,賣不動就是賣不動,依舊是無法實現盈利的。但是現在,公司可以上傳dú lì音樂人的影片,在YouTube和臉書上推行病毒影片宣傳活動,吸引對這種個xìng化音樂鍾愛的忠實粉絲,然後發行數字單曲,不求能夠在市場上大紅大紫,但是吸引特殊群體,在小眾範圍贏得認可,還是沒有問題的。

靈活運用網路,這就使得華納唱片對旗下藝人的規劃立刻多元化起來,不僅主流歌手可以贏得一個新的宣傳渠道,同時dú lì個xìng歌手也能夠擁有自己的忠實粉絲。

再把問題回到最開始的版權問題上,正如埃文…貝爾所說,影片在網路上已經傳開來了,如同當初的數字音樂一樣,又不可能把看過影片的網民一一抓來訓斥,結果只能和網站進行追究。但是誰都知道,這是一個無法阻擋的問題。面對這種情況,堵不如疏,既然無法阻止,不如藉著機會搶佔先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