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長近四米,頭上鋒利的兩隻鹿角得有尺來長,看上去神威凜凜小如果劉明沒有猜錯的話,正是有了這隻鉅鹿的存在,這邊的動物才能和睦相處,就是不知道對面的那是什麼東西。

對面的動物從中分開了一條道路,然後一隻巨狼慢慢踱了出來,巨狼背後蹲著只小動物,極為像狼。不過前腿極短,看上去奸詐得很。狼狽狼狽,看來這是隻狽了。

一隻鉅鹿,一隻狼和一隻狽小這奇怪的組合統治了這片地域,連老虎這百獸之王都被收在麾下,如果說沒有兩下子,那劉明肯定是不相信的。

一條河,把這咋。地方分成了兩邊,也造就了兩種不同的動物,這邊明顯是以鉅鹿為王,那邊是以狼狽為尊,為了爭奪這唯一的水源,這兩邊肯定老是得打架,不過暫時來說,鉅鹿王這邊應該是佔了上風。

梅花鹿群跟劉明想像中的鹿不一樣,原本以為這些鹿見著狼會腿軟呢。卻不想這般兇猛,剛才場中大部份的狼都是被鹿用角給頂死的,不知道是鉅鹿王的基因好呢還是原本這群鹿都比較好戰。

而那些貓招明顯也是對面陣營的,蛇卻是屬於鉅鹿王陣營的,怪不得蛇會被。所以兩隊的領急急忙忙的跑了出來。

對面的貓招也沒有幾頭。被紅兒這麼殺了一通,顯然差不多是絕種了,於是紅兒無視鉅鹿王和巨狼的威壓,又爬了回來,停在了小白的後邊,劉明撓了撓腦袋,看來這事躲不過了,那不如大大方方的出去吧。

面對動物,劉明肯定是有心理優勢的,就算這隻鹿和狼與眾不同也是一樣,充其量就是隻鹿王和狼王嘛,沒什麼大不了的,自己身邊還有蛇王呢,而且還沒變身。

慢慢的走到河邊,劉明看著滿地的動物屍體嘆了口氣:“外面殺只熊都得犯法,這裡居然一次就死了好幾只,唉,廢物利用吧。要不然也會被別的動物當成食物吃了。我還沒吃過熊掌呢,這次到是賺到了

也不去管場中鉅鹿王和巨狼王正在對峙,劉明拿出刀子來,開始割著這熊掌,又肥又厚的大前掌。一個得有五六斤重,樂得劉明眉開眼笑。連這裡濃重的血腥味都快忘了。

劉明當然不是傻子,一邊割著熊掌一邊嘀咕呢:看來鉅鹿王和巨狼王最起碼得有靈智了,要不然換了別的動物肯定就直接撲上來了,掠奪食物可是大忌,而這倆看著劉明動著它們的食物卻沒有反應,靈性驚人,居然這樣都能忍得住。動物們葡伏在地,巨狼王和鉅鹿王靜靜的看著劉明割著熊掌,也不去阻止,因為它們都感覺到小白和紅兒絕對不好惹,這純粹是動物的本能。

梅花鹿一直是神話中比較出名的動物,很多知名人物都有過把梅花鹿當坐騎的經歷,從此就可以看出我們人類對梅花鹿的喜愛,長壽溫馴是梅花鹿的象徵。這鉅鹿王跟紅兒一樣,也是隻異種,雙角似鐵,體長力大,迅捷如飛,平常的梅花鹿活二十年已經是頂了天了,而這隻鹿在這下面已經整整活了八十二年,都快成精了,如果沒有那頭巨狼,說不定這頭鉅鹿王早就走出這片區域,統治整個三江也不一定。

千狼易得,一狽難求,說得點是這種巨狼,其實狽也是狼的變種,一般是母狼懷的雙胞胎,不過在肚子裡的時候基因變異,導致狼的**力量強大卻智力低下,狽的智力極高卻無法走路,所以一出生狼就揹負著狽而行,俗稱的狼狽為奸小這種狼生下來就是當狼王的料子。因為是雙胞胎,有點心靈相通的意思,兇猛與狡詐並存,厲害得很不過這狼狽才二十四歲,與鉅鹿王差距極大,所以每次爭鬥,狼狽總是敵不過鉅鹿王。

從心理上來說,劉明比較傾向於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