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樂團,他們在一間pub內駐唱,我想去捧個場,如果你明晚有空的話,不如我們一起去。”她雙手合十,閃亮亮的大眼睛滿是期盼。

“我沒興趣。”他冷淡的撇開眼眸。

果不其然!不過碰一個軟釘子,才不能讓她放棄呢。“他們樂團很棒,在這裡蠻受歡迎,尤其是我的朋友,他的吉他超水準,真的很厲害,包準讓你吃驚。”

“我不喜歡搖滾樂。”他意興闌珊的拿起書本。

“為什麼?”她挪身上前,一把奪去他手裡的書。

“太吵,又沒水準。”他實話實說。

“你們這些推崇古典音樂的,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