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先自籌,自籌資金不足可以申請中央專項借款化解地方金融風險。主要由各級財政農財農稅部門辦理,有的縣是同縣政府簽訂借款協議,有的是同農經委簽訂借款協議,有的是同清理整頓農基金會辦公室簽訂借款協議。

專款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