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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手在進入現場前,並沒有攜帶作案工具,也就是說沒有經過預謀殺人。受害人的出現超出了兇手的意料之外,是在這種意外的情況下用手掐死的受害人。第二,現場被翻動得很凌亂,受害人平日攜帶貴重物品的提包失蹤,說明兇手的作案目的是錢財。第三,現場房間的窗戶被人撬過,之前有人提出是偽裝的,我認真勘查了那個撬洞,不符合偽裝的特點!如果有人站在房間裡撬窗戶的鐵柵欄,必然會在房間裡留下用力過程中的對應痕跡,比如留下腳蹬地或者膝蓋頂牆的痕跡。但是沒有發現這些痕跡!相反,我們在窗戶外面的空調外機上發現了鞋印,所以應該是兇手站在空調外機上撬開窗戶後進到現場的。綜合分析,我們認為兇手作案的目的是針對受害人的財物,而不是受害人的人身;兇手作案手法嫻熟,一定有過作案的經驗,能輕易爬過窗戶上的撬洞,說明其個子單薄。我建議,重點對案發前一天所有在轄區活動,具有盜竊犯罪前科而又身材單薄的人進行重點調查,找到犯罪嫌疑人。”
林顯著點了點頭,沒有說話。
“鄧哲把法醫檢驗的情況說一下!”潘雲點了我的名。
“好的。”我清了一下喉嚨開始發言,“關於屍體的傷勢情況,剛才司馬隊長已經說過了,只是脖子上有一處掐痕——這也正是受害人致命的地方。從皮下的出血,可以看到十處條形狀的印跡,所以應該是兇手雙手掐頸後造成的。因為死因簡單,所以沒什麼要強調的。下面我要說的是受害人是在什麼地方被掐死的。大家可能認為死者倒地的位置是被殺時的位置,其實不是!……”
我稍微停頓了一下,看了一下在場的人,試圖引起他們的注意。
林顯著低頭在筆記本上記著什麼。潘雲掏出一支菸點了起來。所有的人都顯得漫不經心。顯然,他們還沒意識到我提出的這個問題對案件的重要性!
只有李智林帶著興奮的表情看著我。
“不知大家注意到沒有?死者的腳上是沒有穿鞋的!”我問了一句,並再次停頓了一下。
這次終於有人把目光投了過來,等待我的下文。
“死者家裡很整潔,鞋子都擺放在大門口的鞋架上,說明死者講究衛生。因此,很難想象她在家裡不穿鞋!這也可以從她的足底看出來。——足底沒有灰塵,說明死前沒有踩過地面。”我觀察了一下大家的表情。
大家的注意力終於都集中了過來。
“而且死者穿著的衣服很整潔,幾乎沒有任何褶皺!”我繼續說道,“這對於一個遭受暴力侵犯的人來說,簡直不可思議!這是現場第一個存在矛盾的地方。第二,死者內褲的褲檔裡有溼潤現象,這是人窒息死亡前的一種溢尿現象,當受害人遭到扼喉,窒息後失去意識時,全身肌肉鬆馳,導致尿液溢位。但是她的外褲卻沒有發現尿液痕跡,這又是一個矛盾的地方。以上矛盾,說明死者遇害前並不是處於倒地的位置,衣服褲子也不是遇害前穿在身上的!”
除了李智林,其他人聽到這裡,臉上都呈現出驚奇的神情來。
“而這所有的一切,是發生在現場的房間裡!”我說出這句話時,大家都聚精會神地看著我,“在房間的床鋪前面,擺放著一雙女式拖鞋,是死者生前所穿的!揭開床單,下面的床墊有尿液浸過的痕跡,這說明死者是在床上被掐死的!死的時候,穿著內褲,尿液溢位後流到了床上。為什麼死者後來倒在客廳裡,而身上穿著衣服呢?——是有人偽裝了現場!”
潘雲恍然大悟。
“說下去!”他知道我還沒有說完,於是催促道。
“兇手這樣偽裝現場,出於兩個心理原因。第一,將死者的外衣外褲穿好,說明兇手與死者的關係非同一般,這樣做是出於遮醜的原因;第二,不想讓人知道死者是被掐死在床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