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市的那個嫌犯周某也不是省油的燈,跑香港去行騙,騙的全是香港上市公司大股東。

香港和內地不一樣,特區政府堪稱精英政府,特首原來就是大老闆。

香港的社會名流,香港大老闆大富豪,對特區政府乃至特區司法界影響力極大,他們要收拾姓周的,東海市局不可能把姓周的移交給他們。如果餘紹東成功潛逃回香港,他們同樣不會坐視香港司法機構把餘紹東移交給內地。

不光他們不會同意,一些開口閉口就是維護香港法治的市民也會反對。

小徐偷看了一眼吳副廳長,嘀咕道:“逃到香港就沒事,這算什麼事啊!”

“誰說逃到香港就沒事的?”

韓博沉思片刻,淡淡地說:“如果餘紹東真潛逃回香港,透過非法途徑潛逃回去的,就違反了香港的入境法規。只要他露頭,香港入境處就有理由調查。非法途徑潛逃往往涉嫌走私,香港海關也有理由調查。

要是這兩家在調查時發現贓款,那麼,他又違反了香港的金融監管法規,到時候香港警務處就可以介入。要是運氣夠好,能來個人贓俱獲,同時又能拿出足夠證據證明錢是我們要追回的贓款,完全可以把這當成一起走私案辦理。”

“跟走私文物一樣,能一分不少追回來?”

“理論上可以,關鍵是證據,這筆鉅款的來龍去脈,餘紹東的活動軌跡,所有環節全要搞清楚。要讓香港同行,其實他們態度不用擔心,主要是律證司、法院和立法會的人信服。”

“現在證據夠不夠?”吳副廳長勐然睜開雙眼,原來他根本沒睡著,剛才說的全聽見了。

“不夠。”

韓博拍拍大腿上的檔案,不無慶幸地說:“幸好申雨露開了口,她是主要經辦人,現在我們可以倒查資金流向,把資金從金鷹公司轉出到她和餘紹東提現這一環節搞清楚,固定住證據。

同時可以順著她提供的情況往下查,追查餘紹東把贓款從倉庫裡轉移之後的去向,他是怎麼逃回香港的,怎麼把7000多萬現金帶到香港的,形成一條證據鏈,港方沒有理由不採信,沒有理由扣住不歸還。”

“也就是說我們現在要證明那筆錢是我們的?”

“差不多,只要能證明這一點,接下來的事就能好辦很多。”

有求於人,不得不低頭,不得不按他們的規矩辦事。

吳副廳長暗歎一口氣,又問道:“韓博同志,東海那個騙子有沒有把贓款還給他們?”

“我真不清楚,不過我們這個案子跟那個案子看上去差不多,其實有很大區別。他是違反香港的金融法規,屬於如假包換的經濟犯罪,用香港的話說是商業罪案。我們這個案子是明目張膽的詐騙,屬於刑事案件。”

韓博朝提供餐飲服務的空姐笑了笑,婉拒她遞來的飛機餐,又補充道:“更重要的是,周某的涉案資金全是透過銀行系統轉進轉出,餘紹東現在應該如驚弓之鳥,應該一刻不想在東廣久留,他詐騙到的錢不太可能透過地下錢莊轉移到香港,更不可能透過銀行系統轉移到香港。不管從陸路夾運,還是從海路運過去,他都會涉嫌走私。”

“當成走私案辦?”

“要是他確實逃回香港,明知道把他抓回去的可能性不大,我們也就沒必要在詐騙案上糾纏。同香港海關合作,先解決最重要也最迫在眉睫的問題。”

明知不可為而為之那是做無用功,事有輕重緩急,把錢追回去才是第一位的。

吳副廳長覺得很有道理,轉身問:“專案組那邊安排好沒有,他們有沒有開始倒查,有沒有開始追查,有沒有開始準備證據?”

“安排好了,昨晚安排的。”

“香港海關那邊呢,需不需要對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