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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正常的思想好吧,人生大事啊!」林子軒辯解道。
「什麼事到你嘴裡都不正經,以前我怎麼沒發現你這麼貧呢,四年時間啊,你這也太能偽裝了吧。」慕姍姍懷疑道。
「那不是偽裝,以前我那是低調。」林子軒糾正道,「再說那時候高調也沒有人懂得欣賞啊,這不是碰到欣賞我的人才開始展現真實的一面嘛。」
「誰欣賞你啦,你這叫自戀。」慕姍姍諷刺道。
「這叫自信,是你給了我自信,讓我重新懂得了生活,你是光,你是電,你是唯一的神話。」林子軒做出詩朗誦的模樣,誇張地說道。
「停停停,太沒有誠意了,等一會我就該上天了。」慕姍姍叫停道。
「你覺得怎麼樣,我在電視裡學的,人家約會都這樣,對白特深沉,特有內涵,一聽就知道是夜大畢業的。」林子軒認真地說道。
「合著你剛才不是真心誇我啊。」慕姍姍無語道。
兩人打趣一番,躺在樹蔭下,看著從樹葉間漏下的一圈圈光暈,美麗極了。
第十一章 女生外嚮
濃密的樹蔭下,慕姍姍在看著一疊手稿,正是林子軒剛寫好的小說《頑主》。
他拿出手稿來不是為了顯擺,而是讓慕姍姍把關,看看這篇故事有沒有問題。
慕姍姍的父親在文化部門工作,對刊物出版和發行的尺度非常瞭解,《頑主》裡有不少諷刺社會不良現象的地方,林子軒拿不準分寸。
這個時代講究思想正確,他可不想招惹麻煩。
時間流逝,慕姍姍看完了小說。
她瞥了一眼閉著眼睛躺在一邊的林子軒,想不到在學校裡一直表現平平的林子軒變化這麼大,會寫詩,會唱歌,現在又開始寫小說。
由於家庭的薰陶,她自幼就對文學藝術很有興趣。
不過她只是喜歡看,並沒有動手寫的想法,她認為自己沒有那個天賦。
然而,慕姍姍沒想到陰差陽錯的和林子軒交往,竟然交往出來一個作家。
林子軒的這篇小說她覺得很有意思,至少比那些發表在文學雜誌上的小說有意思。
怎麼說呢,這篇小說沒有通篇的說教,也沒有訴說苦難的歷史,而是採用一種調侃的筆調來描寫生活,這種寫作方式非常新穎,容易被年輕人接受。
或者說,這就是一部寫給這個年代年輕人的小說。
她雖然不認同小說中的有些做派,但不得不承認,這小說看的有些解氣。
這個社會很沉悶,單位裡的人按部就班,每個人都各司其職,井然有序,作為年輕人,她有時候也想透透氣。
慕姍姍又看了林子軒一眼,或許,她真的找到了一個有才華的傢伙。
「喂,大作家,起來啦。」慕姍姍拿著手稿拍在林子軒的身上,叫喊道。
「啊,你這麼快就看完啦,那還等什麼,趕緊讚美我吧。」林子軒翻身起來,得意道。
「就你還想要讚美。」慕姍姍鄙視道,「知不知道你這字有多難看,人家編輯看到你的字就直接扔掉了,也就是我還能看的下去。」
「不會吧,我的字雖然不大符合大眾的審美標準,但還是能認清的啊。」林子軒爭辯道。
「還大眾的審美標準?你就給自個臉上貼金吧。」慕姍姍嘲笑道,「你想想,雜誌社的編輯一天要看多少稿子,字跡的好壞影響編輯的心情,就算你小說寫的再好有什麼用,你以為自己是著名作家,要編輯親自向你約稿啊。」
「難道我還要先練個幾年字,等練好了字再去寫小說?」林子軒鬱悶道。
「算啦,看你可憐,我就勉為其難的幫你謄寫一遍吧。」慕姍姍漫不經心地說道,「等你成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