屑道,“過幾天我去新手村給你弄幾千根出來!”

“啊?你能進新手村?”賣火柴有些不通道。

“嘿嘿!”李秉賤笑一聲道,“我連‘新人之王’的稱號都拿了,何況是回新手村這麼點小事?”其實李秉能回新手村,和“新人之王”這個稱號並無關係,完全是因為他當初那豪邁的大捐款。

不過,眼下賣火柴也懶得在這件事上和李秉討論什麼。有了火柴,他們就可以乘坐熱氣球,飛到鑰匙孔那裡去了。

……

熱氣球搖搖晃晃地在飛翔在巨大空曠的空間裡。

“殺人,你說那兩個守衛會不會把我們秒了啊?”賣火柴有點怕怕的問。

畢竟,乘坐熱氣球跟兩腿跑過去,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說不定守衛看到李秉二人這麼高調,就把他們秒掉了呢?李秉本來是打算到了門旁邊再使用熱氣球的,不過想了想,反正守衛想秒你,你到哪裡使用熱氣球都一樣;倒不如干脆點,直接大老遠就使用掉好了。

一路膽戰心驚地飄了幾十公里,賣火柴總算是操控著熱氣球,小心翼翼地飄到了巨大的鑰匙孔前。

“收!”跳入鑰匙孔內,賣火柴迅速收起了熱氣球,同李秉一起朝著鑰匙孔的深入迅速鑽去。

李秉、賣火柴走後,門口這兩隻巨大的守衛相視一眼,眼神中都有著不解:“這兩個玩家好奇怪啊,大老遠跑到我們這兒來做任務,先是東躲西藏跟做賊似的,現在又不走大門從鑰匙孔裡鑽——要進去就跟我們直說好了啊,我們幫他們把門開啟,不就完事了……”說著,其中一名守衛還拍了拍腰上的那把鑰匙。

第三百一十四章、天涯路(第五篇完)

鑰匙孔裡的路非常地好走。

百米長,幾十米寬的鑰匙孔,光是中間的這條通道,對李秉、賣火柴來說就寬敞得很了;徑直走上一兩公里路,也就走到鑰匙孔的盡頭了。

只不過,隨著這一路越走越黑,李秉和賣火柴越來越覺得不對勁。

“殺人……”賣火柴有些無語地看著李秉,道,“你家的鑰匙孔,難道是直接從門外一直通到門裡邊的?”

“額……”在鑰匙孔裡走了數百米,李秉才忽然想起——我擦,不對勁啊!鑰匙孔怎麼可能貫穿整扇門呢?通常來說,鑰匙孔頂多也就貫穿個半扇門。

“再走走……再走走……”李秉汗顏道,“說不定這個鑰匙孔特殊點呢!”

隨著一路越走越黑,李秉不得不拿出來照相機,利用照相機上的閃光燈來照明——就像現在手機上隨便安一個軟體,就可以把手機便成手電筒;《拔刀》裡的照相機,也同樣有著手電筒的功能。

一兩公里的路,說長不長說短不短;對李秉、賣火柴這兩個超高移動速度的玩家來說,掠過一兩公里,也就分分鐘的事情。

“到盡頭了!”

李秉悲催地發現,前面已經沒路了,顯然自己已經走到了鑰匙孔的盡頭。

“殺人……”賣火柴面色微微不善起來。不走尋常路沒關係,但至少也走得靠譜點啊!就比如有的同學高中時候翻牆出學校好了,你從圍牆翻出去,那是沒問題的,翻牆過程中失誤了,頂多也就摔上一跤;可你從廁所翻出去,那就會出問題了,要是不小心摔上一跤……

“失誤,純屬失誤!”李秉連連賠笑道。

“哼!”賣火柴輕哼了一聲。當然,這輕輕一哼,無非是朋友間的玩笑。

“咦!”正在尷尬的李秉,忽然發現前方的牆壁上貌似有字。因為鑰匙孔裡邊比較大,而照相機充當手電筒的效果又不是很好,所以李秉一開始只當前面是堵牆,也是無意間瞥過,才察覺有字。

“有字?”賣火柴也一驚。按理說,鑰匙孔裡無疑是一處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