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進來四十天了罷?俺聽說你的案子可能要重審,你就耐心的等著罷,”然後聲音小了許多,一張滿含著一口黃煙釉牙的大嘴湊到了小視窗,“有不少人上訪,聽說你們學校的老師們都要上京城裡告御狀了,省公安廳的李副廳長已被停職,你可真能。呵呵,俺走了。”隨即小窗又“砰”的一聲重重的關上。

端著托盤緩緩的走到小床前放在了小桌上,昏暗的燈光下看著稠的像糨糊一樣的菜湯一點餓的感覺也沒有。心裡覺的很平靜,好像這個事遲早要發生的一般,也許我必須經歷過這個事才能繼續自己的人生。即然現在已是這種結局,也不妨順其自然,所謂即來之則安之。

其實依著我的年齡怎麼都不可能進了大牢的,我剛滿十五歲,按一些法律法規的條文又屬於正當防衛,依校長和班主任的話是為民除害國家應給予獎勵才是,而且未滿十八歲也該由少教所來進行教育,不過省公安廳的幾位領導卻是堅持原則,法院經過二審後,我便被定了半年的刑住進了這間獨立的小房。

聽班主任說,當省城的百姓們聽說那個惡團伙三死十六傷時竟然滿城燃放鞭炮,市供銷社庫存的不少鞭炮和煙花一日內被搶購一空,許多沒買上東西的百姓將市供銷大樓圍了起來不願離去,多虧副市長解了圍才將供銷社的主任從人堆裡刨了出來,據說那位主任當時已是被情緒激動的百姓們幾乎剝光了衣服,著了個大褲衩很是狼狽。

當我被一審被定成是故意傷人的罪名的事傳開後,不少市民們闖入政府大樓要求將我釋放,並給予相應的表彰,此事不久即轟傳了整座省城,各方的壓力迫使省長在徵求了各方的意見後,要求法院從輕量刑,我才算是保住了一命。

二審時,班主任不知從何處請來了個律師為我辯護,這在省城內成了一件新鮮的事,庭審時法院裡的那間作了法庭的小屋被人們擁擠的水洩不通,當我被提入屋內時,許多不認識的人衝了過來拉著我戴著鐵銬的手給我鼓勁,讓我十分感動。

那位女律師在法庭上口若懸河的將原告中街公安分局的幾位訴狀人駁了個體無完膚,聽著那位律師的話讓我覺的似乎打傷人的不是我而是他們,加上有班長當庭的證詞和班裡同學們的證言,法院未敢當庭定案,也多虧了那一日很多市民們的聲援,法院將一審的宣判全部推翻。

聽說老人們幾乎是要帶著人上街遊行示威,我一直奇怪他們能從何處組織人手,不過當後來翠翠探視我時才知道,老人們取了桌在法院門前立了個大紙牌,上面是村長手書的所有事的經過,前後歷時達三十天,想著他們在天寒地凍的街道上為我申訴而四處求助讓我直想落淚,聽說在紙牌上簽名支援的百姓已超過了九萬人,這當然是一件大事了。

當我被關了近四十天後,法院終於未公開的悄然的進行了宣判,那日裡只有我一個人站著其餘的人都有個凳,家裡的老人們看來也不知道所以未來參加,一個新臉孔的年青女法官大聲的宣讀了對我處罰的結果,罪名是過失傷人,不過從動機上給予了積極的肯定,然後判為入獄服刑六個月,我便成了這所監牢目前最年輕的罪犯。

這些日子來坐在床上想著許多以往的事,不知怎的反而有了些超然的感覺,眼前的事似乎也與我無關,隱隱約約的有種這本是個定數的想法,不過管理大牢的人們對我都很好,聽說不少犯人是四、五個人一間房而我卻獨自享用,這定是他們給予的照顧,所以也就安下了心住了下來。

小屋不大約有個十八、九個平方,一張床一個小桌便佔去了小一半的空間,閒著無事便靜下心來想做些什麼,可目前唯一能在這間小屋內做的好像就是練習李華教給我的一些運氣的方法,這幾天我似乎領悟到了什麼可又模模糊糊的理不太清,所以從昨日起已是從頭開始了這一個大法的修練。

李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