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職業者組成的知識分子也不斷滋生,這林林總總的社會群體構成了中產階層的另一個主體——新中產階層,這是一個以知識和技能謀生的階層。由於中產階層尤其是新中產階層所具有的現代性、知識性、專門性以及可能獲得的優厚待遇,使得中產階層不僅成為上海經濟與社會發展的中堅力量,而且在價值觀念和生活方式上也成為大多數上海市民效仿的榜樣,引領著社會風尚與習俗的流變。不過,上海的殖民與半殖民特點,也使得其中產階層在政治上被打上了消極自保的特點。

1949年的革命之後,中國中產階層失去了滋生的土壤。儘管這個階層沒有遭受地主和官僚資產階級那樣的疾風暴雨式的革命對待,但其中大多數置身於民族資產階級和小資產階級隊伍中,在經歷各種政治運動(從“三反五反”、反“右”鬥爭直至“文化大革命” )和經濟改造(如工商業改造)之後,實際上已不復存在。這樣,在1949年的革命後到1978年的改革開放之前,在長達30年的時間裡,中國的中間階層是由類似白領的普通幹部和知識分子組成的,按有些社會學家的觀點,其中還包括了國營企業中的職工。 李強因此稱其為“類中產階層”,參見李強《市場轉型與中國中產階層的代際更替》,《戰略與管理》1999年第3期。這些“公有制體制”的受益者,透過撒列尼和倪志偉所說的“再分配機制”獲得了比廣大農民和集體企業中的普通職工更多的利益。有關“再分配機制”的討論見 Ivan Szelenyi et al�; “Social Inequalities in State Socialist Redistributive Economies: Dilemmas for Social Policy in Contemporary Socialist Societies of Eastern Europ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arative Sociology; 1978;19:63~87。但是,這至多是一個“中等收入的階級”或“中等收入階層”,而不是所謂“中產階層”或“中產階層”。因為在毛澤東時代,不僅包括土地在內的生產資料已收歸國有或集體所有,包括房屋在內的私有財產都不能名正言順地受到保護,加之這些收入處在中等水平的人群政治地位和社會聲望也參差不齊,其中作為一般社會中中產階層之中堅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其他知識分子則屬於團結和改造的物件,更遑論對一個社會的政治、經濟和生活走向發生實質性的影響。

雜領:中國的中產階層(2)

中國中產階層的重生始於鄧小平1978年開始倡導的改革開放。換言之,我們接著要論述的1980年代後中國社會的轉型和中產階層的興起有著最為密切的聯絡。早在5年前,就有人估計,如果將人均收入在1萬~10萬元、戶均金融資產在3萬~10萬元的人口和家庭都計算在內的話,估計目前進入中產階層的人數約佔全國總人數的20%~25%;肖文濤:《中國中間階層的現狀與未來發展》,《社會學研究》2001年第3期。也有人根據在全國城鄉範圍內的抽樣統計,計算出在中國社會“職業中產”占人口比例為15�9%;“收入中產”為24�6%;“消費中產”為35�0%;“自我認同中產”為46�8%,達到上述全部指標的中產階層人數佔總人口比例僅為4�1%;李春玲:《中國當代中產階層的構成及比例》,《中國人口科學》2003年第6期。而在我們述及的本項研究中,在北京、上海、南京、廣州和武漢全國五大城市中,符合職業、教育和收入三項綜合指標的中產階層人數達到總人數的11�8%,而主觀認同人數更是高達59�6%。不論具體的資料或百分比是多少,在中國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