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部分(第4/5頁)
章節報錯
個手勢,朝站在走廊盡頭裝著等洗手間裡同伴的歸家豪點點頭,帶著吳憂、吳永亮及派出所的兩位同行快步走到梅花廳前。
從包廂裡出來四五個,走廊兩側過來七八個,氣勢洶洶,小服務員嚇一跳,小心翼翼說:“先生,這個包廂有客人,你們,你們是牡丹廳。”
門開著,李國茂兄弟正對著門口,二人一臉茫然。
抓捕不是請客吃飯,他們尚未反應過來,小服務員已被抓捕分隊唯一的女警楊瑋妍拉到一邊。
“公安辦案,老實點!”
“我們是公安局的,坐在各自位置不許動!”
歸家豪、吳永亮等人湧進包廂,幾個人守住窗戶,幾個摁住看上去最危險的李國茂兄弟,迅速給二人戴上手銬。
女嫌犯急了,用帶著口音的普通話嚷嚷起來:“幹什麼,你們幹什麼,公安怎麼了,公安不能亂抓人……”
全是“02。28案”主犯,先控制再說。
剛跟進包廂的楊瑋妍不等韓博下命令,就在一個同事配合下給她戴上了一副冰涼的手銬。
“張冬梅,別喊了,我們抓的就是你。”
韓博出示警察證,旋即從包裡一連取出三份拘留證,冷冷地說:“我是思崗縣公安局民警韓博,這位是我同事歸家豪,你們因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已被我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定,依法對你們執行刑事拘留。”
劉宗海說要來,他沒露面,公安倒先來了。
天底下沒這麼巧的事,李國茂三人勐然反應過來,又氣又恨又怕,蹲在牆角邊不敢吱聲。
一下子衝進來這麼多公安,居然有一個人攝像。
三個“不速之客”同樣嚇出一身冷汗,自己乾的事自己知道,生怕被牽連進去,其實一個忐忑不安說:“公安同志,我,我不知道……我跟國茂國宇只是老鄉,我什麼都不知道……”
“你不知道,我知道。”
韓博收起證件,面無表情說:“配合公安機關調查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胡辰,秦永文、宋小飛,請你們也跟我們走一趟。”
“我,我店就在附近,我沒時間,真沒時間。”
“我是在依法口頭傳喚,不是你不想配合就能不配合的。”
韓博話音剛落,偵查組民警曹國安從包裡取出一部“拍立得”相機,幾個嫌犯全被架起,讓他們整整齊齊站在牆邊,咔嚓咔擦開始拍照。
先“合影”,然後單拍。
拍好的捏著角吹吹,一會兒就幹了。
原計劃是採購“傻瓜相機”的,考慮到沖洗膠捲需要時間,太麻煩。
老寧同志乾脆一步到位,採購“拍立得”,拍快照。用掃描器一掃,把照片掃電腦裡,想往哪兒傳就往哪兒傳,這才是“商業罪案調查科”的效率。
……………
ps:第一章,求訂閱,求月票。
第二章依然明天中午,敬請各位書友見諒。(未完待續。。)
第二百零八章 必須留住(求訂閱,求月票)
“抓捕行動完滿成功,三名主犯和另外三名涉案人員全部落網!抓捕重要,取證一樣重要,考慮到戰機稍縱即逝,韓博同志命令就地組織審訊。不在餐廳包廂,在四樓客房,分局領導和派出所同志協調的。其中一個涉案人員已經開口,偵查組同志剛出發,正在派出所民警協助下去三名主犯租住的小區搜查……”
能否順利抓獲主犯,直接關係到02。28案能不能在規定時限內辦結。思崗縣公安局和新庵縣公安局領導心急如焚,全在等前線訊息。
專案組長不管是不是名義上的,在上級看來就是第一責任人,要隨時向廳領導乃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