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因為兩人的位置隔得有點遠,吳小正就很少去鍾小蘭那邊,兩人等於是沒啥往來。

至於鍾小蘭,以她的傲氣,吳小正不主動跟她交往的話,她也是不可能主動的。

可讓她很不舒服的是,就是吳小正和劉芝蘭之間的隨意和關係過密。

這很是讓她看不順眼,因此又向吳小正發起了挑戰。

吳小正覺得這種挑戰很無聊。

他之所以參加英語競賽小組,是因為他知道,英語在未來非常重要,尤其是當他的事業想跟國際接軌時。

說白了,他只不過是想透過比賽,來逼迫自己把英語學得更好一點而已。

至於競賽成績,對他重要嗎?

第691章 北門五虎

大部分事情都會產生連鎖反應,很少有一件事能一下就徹底瞭解。

這次也是如此。

吳小正又要面對麻煩了。

上次在長郡校門口被踹了一腳後,羅勇很是不甘心。

混就是這樣的,必須得有面子。

不管是在社會上混,還是在學校裡混。

如果事情就這麼算了,那羅勇這一腳不僅白捱了,還會很沒面子,這會讓他以後沒法在學校裡混,更沒臉去社會上去混。

因此,在事發當天,羅勇在明顯感覺自己不是對手的情況下,他可以認慫,但事後他卻不能認慫,必須想辦法把場子找回來。

除非對方很有來頭,不管他怎麼弄也惹不起。

遺憾的是,以羅勇的能耐,是無法弄清吳小正的真實背景的。

他找人打聽來打聽去,只打聽到這個叫吳小正的,是高一理一班的新生,而且還是從湘水那個小縣城剛到省城的。

一個小縣城來的,竟然這麼牛逼烘烘,還敢踹我?

那就乾死他!

羅勇準備報復了。

這是出來混必須乾的事。

不過他知道,這個吳小正可能是練家子,這才有恃無恐。

那就多找幾個人去幹他!

這也是混的人常乾的事。

自己幹不過,那就找人一起幹。

一個人不行,那就兩個人,兩個人還不行,那就更多的人。

為了有震懾力,最好找牛逼點的人!

其實羅勇在八中的高一已經算是比較牛逼的了。

別看他剛進八中,但因為他初中時在一中就一直在混,並且在初中部混出了一定的名氣,因此進八中時,他也是有熟悉的兄弟的,包括上次跟他同去的兩個。

原本他還想再多拉幾個兄弟,在八中一起拜把子的。

在這個年代的長市,很流行拜把子。

在街頭,目前比較有名氣的,比如“北門五虎”、“四大草”、“南門十兄弟”、“南門十八子”等,這些社會名聲哥的事蹟,經常會流傳到學校,讓那些想混生活的學生崇拜不已。

因此,在不少學校,那些混的學生也喜歡霸把子。

比如同在城北,八中就有“春秋五霸”、“戰國七雄”,三十二中有“十三鷹”,三十三中有“河邊頭十三浪子”等。

羅勇原本就是想闖出點威風,然後拉人一起拜把子的。

可惜威風還沒闖出來,就被吳小正一腳踹得很沒面子。

他想來想去,覺得找學校的人有點不靠譜,也很容易把他丟面子的事傳出去。

那就找社會上的人!

因為家在城北,並且初中就開始混了,羅勇還是認識一些社會上的威風人物的,比如說“北門五虎”中的老二,就是他的一個表兄。

羅勇的表兄叫郭嘉,號稱出山虎。

表弟吃了虧,表哥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