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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為兩人的位置隔得有點遠,吳小正就很少去鍾小蘭那邊,兩人等於是沒啥往來。
至於鍾小蘭,以她的傲氣,吳小正不主動跟她交往的話,她也是不可能主動的。
可讓她很不舒服的是,就是吳小正和劉芝蘭之間的隨意和關係過密。
這很是讓她看不順眼,因此又向吳小正發起了挑戰。
吳小正覺得這種挑戰很無聊。
他之所以參加英語競賽小組,是因為他知道,英語在未來非常重要,尤其是當他的事業想跟國際接軌時。
說白了,他只不過是想透過比賽,來逼迫自己把英語學得更好一點而已。
至於競賽成績,對他重要嗎?
第691章 北門五虎
大部分事情都會產生連鎖反應,很少有一件事能一下就徹底瞭解。
這次也是如此。
吳小正又要面對麻煩了。
上次在長郡校門口被踹了一腳後,羅勇很是不甘心。
混就是這樣的,必須得有面子。
不管是在社會上混,還是在學校裡混。
如果事情就這麼算了,那羅勇這一腳不僅白捱了,還會很沒面子,這會讓他以後沒法在學校裡混,更沒臉去社會上去混。
因此,在事發當天,羅勇在明顯感覺自己不是對手的情況下,他可以認慫,但事後他卻不能認慫,必須想辦法把場子找回來。
除非對方很有來頭,不管他怎麼弄也惹不起。
遺憾的是,以羅勇的能耐,是無法弄清吳小正的真實背景的。
他找人打聽來打聽去,只打聽到這個叫吳小正的,是高一理一班的新生,而且還是從湘水那個小縣城剛到省城的。
一個小縣城來的,竟然這麼牛逼烘烘,還敢踹我?
那就乾死他!
羅勇準備報復了。
這是出來混必須乾的事。
不過他知道,這個吳小正可能是練家子,這才有恃無恐。
那就多找幾個人去幹他!
這也是混的人常乾的事。
自己幹不過,那就找人一起幹。
一個人不行,那就兩個人,兩個人還不行,那就更多的人。
為了有震懾力,最好找牛逼點的人!
其實羅勇在八中的高一已經算是比較牛逼的了。
別看他剛進八中,但因為他初中時在一中就一直在混,並且在初中部混出了一定的名氣,因此進八中時,他也是有熟悉的兄弟的,包括上次跟他同去的兩個。
原本他還想再多拉幾個兄弟,在八中一起拜把子的。
在這個年代的長市,很流行拜把子。
在街頭,目前比較有名氣的,比如“北門五虎”、“四大草”、“南門十兄弟”、“南門十八子”等,這些社會名聲哥的事蹟,經常會流傳到學校,讓那些想混生活的學生崇拜不已。
因此,在不少學校,那些混的學生也喜歡霸把子。
比如同在城北,八中就有“春秋五霸”、“戰國七雄”,三十二中有“十三鷹”,三十三中有“河邊頭十三浪子”等。
羅勇原本就是想闖出點威風,然後拉人一起拜把子的。
可惜威風還沒闖出來,就被吳小正一腳踹得很沒面子。
他想來想去,覺得找學校的人有點不靠譜,也很容易把他丟面子的事傳出去。
那就找社會上的人!
因為家在城北,並且初中就開始混了,羅勇還是認識一些社會上的威風人物的,比如說“北門五虎”中的老二,就是他的一個表兄。
羅勇的表兄叫郭嘉,號稱出山虎。
表弟吃了虧,表哥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