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有腥氣,疑而未言。然自此歸安大治,獄訟之事,判若神明。

數年後,張天師過歸安,知縣不敢迎謁。天師曰:“此縣有妖氣。”令人召知縣妻,問曰:“爾記某年月日夜有撞門之事乎?”曰:“有之。”曰:“現在之夫,非爾夫也,乃黑魚精也。爾之前夫已於撞門時為所食矣。”妻大駭,即求天師報仇。

天師登壇作法,得大黑魚,長數丈,俯伏壇下。天師曰:“爾罪當斬,姑唸作令時頗有善政,特免汝死。”乃取大甕囚魚,符封其口,埋之大堂,以土築公案鎮之。魚乞哀,天師曰:“待我再過此則釋汝。”天師自此不復過歸安雲。

張憶娘

蘇州名妓張憶娘,色藝冠時,與蔣姓者素交好。蔣故巨室,花朝月夕,與憶娘遊觀音、靈巖等山,輒並轡而行。憶娘素明慧,欲託身於蔣,而蔣姬媵絕多,不甚屬意,因與徽州陳通判者有終身之託。陳娶過門,蔣不得再通,大恚,百計離間之,誣控以奸拐。憶娘不得已,度為比丘,衣食猶資於陳。蔣更使人要而絕之,憶娘貧窘,自縊而亡。

居亡何,蔣早起進粥,忽頭暈氣絕,至一官衙,二弓丁掖之前,旁有人呼曰:“蔣某,汝事須六年後始訊,何遽至此?”呼者之面貌,乃蔣平日門下奔走士也,曾遣以間憶娘者,死三年矣。蔣驚醒,自此精氣恍惚,飲食少進。

有玄妙觀道士張某,精法律,為築壇持咒作禳解法。三日後,道士曰:“冤魄已到,我不審其姓氏,試取大鏡潑以明水,當有一女子現形。”召家人視之,宛然憶娘也。道士曰:“吾所能力制者,妖孽狐狸之類。今男女冤譴,非吾所能驅除。”竟拂衣去。蔣為憶娘作七晝夜道場,意欲超度之,卒不能遣。延蘇州名醫葉天士,贈以千金。藥未至口,便見纖纖白手按覆之,或無故自潑於地。蔣病益增,六年而歿。

蔣氏從孫漪園,猶藏憶娘小照:戴烏紗髻,著天青羅裙,眉目秀媚,以左手簪花而笑,為當時楊子鶴筆也。

飛星入南斗

蘇松道韓青巖,通天文,嘗為予言:“宰寶山時,六月捕蝗,至野田中。四鼓起,坐胡床,督率書役,見客星飛入南斗,私記占驗書:『見此災者,一月之內當暴亡。法宜剪髮寸許,東西禹步三匝,便可移禍他人。』爾時我即麾去書役,依法行之。居亡何,署中司書記者李某無故以小刀剖腹而死,我竟無恙。李乃我薦卷門生,年少能文,不料為我替災,心為悵然。”餘戲謂韓曰:“公言占驗之術固神矣,然如我輩全不知天文,往往夜坐見飛星來往甚多。倘有入南斗者,竟不知厭勝法,為之奈何?”曰:“君輩不知天文者,雖見飛星入南斗,亦無害。”餘曰:“然則公又何苦知天文,多此一事,而自禍禍人耶?”韓大笑,不能答。

楊妃見夢

康熙間,蘇州汪山樵先生諱俊選陝西興平縣,宿馬嵬驛中。夢一女子,容貌絕世,明璫翠羽,投牒而言曰:“妾有墓地為人所侵,幸明府哀而察之。”汪驚醒,詢土人,曰:“此間惟有楊娘娘墓道,唐時改葬後,墓址原有數十畝寬,自宋、明以來,為樵牧所侵,漸無餘地。”汪為清理,果有舊碑記存墓側土中,題“大唐貴妃楊氏墓”。乃為別置界石,兼買樹百株植其上,春秋設二祭焉。

曹能始記前生

明季曹能始先生,登進士後,過仙霞嶺,山光水色,恍如前世所遊。暮宿旅店,聞鄰家有婦哭甚哀,問之,曰:“為其亡夫作三十週年耳。”詢其死年月日,即先生之生年月日也。遂入其家,歷舉某屋某徑,毫髮不爽。其家環驚,共來審視。曹亦悽然涕下,曰:“某書屋內有南向竹樹數十株,我尚有文稿未終篇者,未知猶存否?”其家曰:“自主人捐館後,恐夫人見書室而神傷,故至今猶關鎖也。”曹命開之,則塵凝數寸,遺稿亂書,宛然具在,惟前妻已白髮盈頭,不可復認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