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代表的繼承周禮的新貴族,他不滿子產所鑄刑書,私自編了一部適應新興地主階級要求的成文法。把它寫在竹簡上,叫做竹刑。此外,他聚眾講學,招收門徒,傳授法律知識與訴訟方法,還以類似訟師身份幫助民眾打官司,乃是人族歷史上第一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