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色四合,天色逐漸變得朦朧起來,雲陽路上有家小旅館內,昏黃的燈光在空氣中搖曳。

史可恆和傻根兩人圍坐在桌前,桌上放著一隻香氣四溢的烤鴨和一小碟花生米,兩人正在一邊喝酒一邊閒聊,腳邊散落著不少空啤酒瓶。

“史叔,天色都這麼晚了,張悅應該已經回到店裡了吧,咱們什麼時候動手,把她抓回去啊?”

傻根的臉頰上泛著紅暈,眼神中閃爍著期待的光芒。

史可恆放下手中的酒杯,微微一笑。

“別急,咱們先吃飽喝足,等街上的人少了,天黑透了再動手,這樣更穩妥些。”

傻根連連點頭。

“嗯,史叔你說得對,這次咱們一定不能讓張悅再跑了。”

史可恆拍了拍傻根的肩膀,眼中閃過一絲狡黠。

“傻根啊,你這次可得機靈點,等張悅到了沒人的地方,你就立刻動手,記得下手要狠,先把她弄昏了,再給她吃幾顆安眠藥。

然後咱們就帶她去車站,等她醒來的時候,咱們已經回到小鎮了,到時候,她就是你的人了,你想怎麼處置就怎麼處置。”

傻根嘿嘿一笑,臉上露出得意的神色。

“謝謝叔,哦,不對,應該叫你岳父才對!來,我敬你一杯!”

說著,傻根又起開了兩瓶啤酒,兩人碰杯後一飲而盡。

傻根打了個響亮的酒嗝,臉上洋溢著即將達成心願的喜悅。

史可恆眯著眼睛,只要把張悅弄回去成了親,就算交了差,傻根他爹,還同意再多給他三萬元錢,他想想心裡就得意。

史可恆望望窗外,天色漸暗,街燈初上,路上的行人稀少了許多,他放下酒杯,拍了拍傻根的肩膀,示意他該行動了。

“傻根,時候差不多了,我們走吧。”

史可恆說著,站起身來,搖晃著向門外走去。

“嘭”的一聲巨響,旅館的房門被猛烈踹開,一股強烈的氣流帶著灰塵撲面而來。

緊接著,兩名身穿制服的警察,神情嚴肅地衝進了房間。

他們的目光銳利如刀,掃視著屋內的每一個角落,彷彿在尋找什麼重要的線索。

史可恆和傻根被這突如其來的變故,嚇得愣住了,手中的酒杯還懸在半空中,酒液緩緩滴落,在地板上形成一小片溼潤的痕跡。

他們臉色蒼白,眼中滿是驚恐和不安,不知道警察,怎麼會突然闖了進來。

“你們兩個,給我蹲下,不許動,配合我們的調查!”

其中一名警察大聲喝道,聲音中充滿了威嚴和不容置疑。

史可恆和傻根不敢有任何反抗,乖乖地放下了手中的酒杯,蹲了下來,心中充滿了慌亂和恐懼。

警察開始仔細搜查房間,每一個角落都不放過。

警察在桌子上找到了一瓶安眠藥和繩索。

史可恆和傻根蹲在一旁,眼神慌亂的看著警察。

他們立即將史可恆和傻根帶回了警局,進行進一步的調查。

在警局裡,史可恆和傻根被分開審訊著。

警官拿著收繳的安眠藥和繩索,扔在他們面前。

“說說吧,你們想幹什麼?”

面對警察的嚴厲的詢問,他倆都老老實實的交代了,企圖透過非法手段將張悅帶回小鎮,逼迫她嫁給傻根的預謀。

“你知道你們這是犯法嗎?我們收到了你女兒張悅的報案,如果我們不及時趕到,你們就犯綁架罪了!”

警察雙手抱在胸前,眼神銳利如刀,威嚴地對史可恆訓斥著。

史可恆臉色一白,他顫聲回應:

“警官,我不知道啊!我收了親家的彩禮錢,只是想把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