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發生關係,女方的同夥就破門而入,自稱自己是女方的男朋友或者老公,進行敲詐勒索,有些性質惡劣的還會拿著兇器動手。

而被仙人跳的一方,在面對這種情況時,通常是不想把事情鬧大的,多半也就拿錢破財消災了。

而且事後大機率不會報警,一來,這種事報警太丟人,二來,犯罪嫌疑人選擇仙人挑物件的時候,通常都是選擇已婚的男人。

一旦報警,家人不可避免的就會知道,後續就會很麻煩!

可是,即便受害人報警機率低,終究還是會有人報警,實施犯罪的嫌疑人還是難逃被抓的命運。

正是基於這初級仙人跳的弊端,才有了升級版的仙人跳,也就是王晶晶和劉大剛的這種模式。

在這種模式之下,獲賠的成功率往往非常高,而且是在法律範疇之下操作的,風險小。

不過常在河邊走,總有溼鞋的時候。

就比如今天的王晶晶和劉大剛!

兩人被分別帶進了不同的審訊室。

由於之前做過功課,所以起初的時候人當然是不承認詐騙和敲詐勒索的事實。

不過,當他們看到警察展示的證據之後,就全都傻眼了。

他們做夢都想不到,行車記錄儀以及公寓裡的影片竟然把他們的犯罪過程全部都記錄了下來。

這還不是重點。

重點是,這些影片怎麼就落到了警察的手裡!

實在是匪夷所思。

不過面對這種鐵證,兩人也就不再抵抗了。

甚至為了自己被判的輕一些,開始互相指責,主動甩鍋。

王晶晶說這一切都是劉大剛策劃的,她只是聽命於劉大剛。

,!

劉大剛則說,都是王晶晶的主意,並且事成之後,王晶晶也是拿大頭的!

而對於王鵬和趙宏傑來說,兩人誰是主犯誰是從犯其實並不重要。

只要兩人都撂了就可以了。

警察的工作是破案和取證,至於怎麼判那是法院的事了。

不過根據多年的辦案經驗,王鵬覺得這個案子王晶晶被判成主犯的面比較大一些。

因為分贓的時候她拿的是大頭,而且這次還不是第一次分贓,說明兩人是預設她拿大頭這種分贓模式的。

那麼,獲得贓款更多的王晶晶就比較有可能被定義為主犯。

“他們已經交代了。”

“這個案子會和陳小軍的強姦案併案處理,不過需要走個流程。”

“所以,陳小軍大機率明天或者後天才能出來。”

從審訊室出來之後,王鵬找到了陳小萌。

“謝謝你,王警官。”

“真的太感謝了!”

陳小萌千恩萬謝,眼圈中都已經噙著淚水。

雖然剛才王晶晶和劉大剛都被帶去審訊了,但她也不知道最終的結果會是怎麼樣。

萬一兩人就是咬死了不承認,後續也比較麻煩。

因為影片和音訊的證據都需要警方的技術人員進行鑑定,走流程的話需要好幾天。

“不客氣,是你們提供的證據紮實!”

“現在我就向上級報告,有訊息我會第一時間給你打電話。”

“所以,你們可以先回去了。”

王鵬說完便去給上級打電話了。

陳小萌則是詢問楊浩的意見:“浩哥,那我們先回去?”

“嗯,走吧!”

其實楊浩一直在等掛爹的獎勵,不過一直沒有反應,看樣子是得陳小軍放出來才算數了。

:()都離婚了,必須浪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