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史記·樂書第二》的白話文翻譯與擴充套件版本,結合《史記》原文的內容以及音樂在中國古代社會中的重要意義,全面講述樂制的起源、發展,以及其在政治、社會、文化中的作用。原文結構複雜,本文用表示標題的層級,以方便閱讀,多一個表示層級低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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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樂書第二》白話文翻譯與擴充套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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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書》的背景與編纂意義

《史記·樂書第二》是司馬遷對中國古代音樂起源、發展及其社會作用的系統總結,是《史記》“書”類篇章中極具思想深度的一篇。音樂(“樂”)在中國古代不僅僅是一種藝術形式,更是禮制的重要組成部分,被視為治理國家、教化百姓的重要工具。司馬遷透過《樂書》,追溯了音樂的起源,闡述了音樂與政治、社會、倫理之間的密切關係。

在司馬遷看來,音樂不僅是娛樂的手段,更是社會秩序的象徵和維繫工具。樂與禮相輔相成,透過禮樂制度,可以實現“治國安邦”的目標。因此,《樂書》不僅是一部關於音樂的歷史文獻,更是一部關於禮樂文化的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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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的起源與早期發展

天地自然與音樂的起源

司馬遷在《樂書》中指出,音樂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天地自然。他認為,音樂是天地間陰陽和諧的產物,其本質在於“和”。古人透過觀察自然界的規律,模仿風、雨、雷、電等自然現象,逐漸創造出音樂。

1 伏羲與樂的初創

相傳伏羲氏發明了琴瑟,模擬天地自然之音,用音樂調和人心、安撫社會。這是音樂最初的形式,也是禮樂文明的。

2 堯舜時期的音樂

堯舜時期,音樂的功能從模仿自然發展為教化人心。例如,舜創作了《韶》樂,用以歌頌天地的和諧與德行的美好。《韶》樂被認為是古代最和諧、最完美的音樂形式。

3 夏商周時期:音樂的制度化

夏商時期,音樂逐漸被納入禮制,成為維護王權和社會秩序的重要工具。尤其是周朝,周公制禮作樂,將音樂與禮儀緊密結合,形成了完整的禮樂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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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與樂的制度化

禮樂文化的巔峰:周代樂制

周代是中國古代禮樂文化的最高峰。司馬遷在《樂書》中高度評價周禮中的樂制,認為它是實現社會和諧與政治穩定的根本。

1 樂的五大功能

周代的音樂被分為不同的功能類別,每種音樂都有其特定的作用:

- 祭祀之樂:用於天地祭祀,體現對神靈的敬畏。

- 軍旅之樂:用於戰爭場合,鼓舞士氣。

- 宴享之樂:用於宮廷宴會,增進君臣關係。

- 婚喪之樂:用於婚禮和葬禮,傳遞人倫之情。

- 教化之樂:用於教育百姓,傳播倫理和道德。

2 雅樂與俗樂的區分

周代音樂分為“雅樂”(莊嚴肅穆的正樂)和“俗樂”(民間通俗音樂)。雅樂象徵王權和禮制,俗樂則用於民間娛樂和日常生活。

3 樂與禮的結合

周公認為,“禮樂相輔相成,禮主外,樂主內。”禮是行為規範,樂是情感教化。透過禮樂的結合,可以實現內外兼修、情理相通的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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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至秦朝:樂的衰敗與變革

戰國時期的“樂崩”

隨著春秋戰國時期諸侯爭霸、社會秩序動盪,禮崩樂壞成為時代的特徵。司馬遷在《樂書》中指出,禮樂制度在這一時期遭到嚴重破壞,傳統的雅樂逐漸被廢棄,取而代之的是新興的民間音樂和戰爭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