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遺蹟(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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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丁白的意思,戈麥斯和其他兩名助手已經成了屍體。
張同有著軍人固執的思維。
丁白覺得可笑至極。
不殺俘虜!
你張同死板的遵守這種可笑規則。
島國人遵守嗎?
猶撒人遵守嗎?
答案明擺在那裡,不然王守清他們怎麼會犧牲。
他不想當隊員的面,讓張同下不來臺。
戈麥斯一條腿斷了,第二天前往尋找遺蹟時,大大拖延了行軍速度。
這讓隊員們有了怨言。
雖不敢當張同面發牢騷,背後難免向其他隊員抱怨。
晚上紮營的時候,張同找到丁白。
“我沒殺俘虜,你是不是也覺得有點婦人之仁?”
丁白擺弄著手裡烤得吱吱冒油的肉串,笑而不語。
因為有戈麥斯拖後腿,一天行軍下來,他們才走出不到五十千米,沒獵殺到一頭靈獸,今晚這點烤肉,也是兩名隊員趁紮營時捕獲的一窩竹鼠。
“你真這麼認為?”張同又問。
丁白被追問得無奈,只能委婉回答:“我不知道張中校過往經歷,無權議論你的原則。”
張同頓時語塞,怔了半天,幽幽嘆出一口長氣,喃喃低語:
“連你也這麼認為,看來我真是頑固不化了。”
丁白微笑,忍不住勸道:“張中校也沒必要妄自菲薄,有原則是好事,不過,有時候得分場合。”
張同翻了個白眼,“你不是在他們身上做了手腳。”
丁白不得不佩服這位世家傳人眼光毒辣。
他在三名俘虜身上種氣針的動作極小,就連當事本人也無法察覺,結果還是被張同看得一清二楚。
“你堅持不殺戰俘,我當然得預防不測。”
張同忽然起身,去自己的軍用揹包那裡翻出一隻軍用水壺,又坐了回來,開啟壺蓋,一股濃烈的藥酒味直竄鼻端。
他倒滿一杯在丁白麵前晃了晃,“整點。”
丁白聞出藥酒裡面有紅花、熊膽氣味。
修行煉體者需要藥物幫助行血布氣,促進新陳代謝,以達到脫胎換骨效果,這是保持循序漸進長期修行的必要輔助。
像丁白這樣借肋外在力量,徹底脫胎換骨的修行方法不是沒有,只是過於極端,沒人願意冒九死一生的風險。
“做任務能喝酒?”
張同笑道:“所以我並不是頑固不化的堅持原則。”
酒勁極大,幾杯酒下肚,張同臉色酡紅。
“我在西境服役。”
喝了酒的人通常話多,說話的時候也不像平時那樣謹慎小心。
“華夏只有兩個地方的兵,長期處於高度戰備,一個在南海,一個就在西境。
我在那支保持高度戰備的部隊服役八年,從少尉做到了少校。
那支部隊也是被網民戲稱:有槍不會使,冷兵器先鋒的一線邊防營。
部隊有三大原則:不開第一槍,不殺一個俘虜,不讓外人過線一寸。
不殺戰俘,就像刻在骨子裡的信條,每個從那支部隊走出來的戰士,都有同樣的原則。”
他指了指楊慶志,“慶志也一樣,在西境的時候,他跟了我三年。”
“原來你是那支部隊出來的。”
丁白恍然。
華夏與婆羅國邊境衝突由來已久,兩國誰也不願意戰爭升級,戰鬥以拳腳棍棒為主,當場打死打傷,叫戰鬥損失,殺死俘虜則是上升為國際事件。
張同長期在那種地方服役,這種原則自然刻進了骨子裡。
不過,他也好奇:“你怎麼會去那種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