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罪大惡極(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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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牽連,被查抄家財。
據查所抄銀兩不下二十萬兩,但是進入國庫的不足十萬兩。敢問蔡大人,這十多萬兩白銀的去向呢?同期,我查到蔡大人在豐匯銀莊多了一筆一萬五千兩的存銀,王大人、周大人也分別有一萬兩的存銀。三位大人能說明這些銀兩的來路嗎?”
蔡姓官員一聽,臉色瞬間變得煞白,毫無血色。嘴角也開始顫抖。
當何守道正要再拿卷宗質問那王姓官員時,那王姓官員說道:“何大人,您不必再問了。我知道您必定做了諸多調查,不然也不會如此有備而來。您希望我們招供什麼,儘管直說吧,我必知無不言。”
蔡、周兩位官員此時也不再抵抗,紛紛表示願意配合。
何守道說道:“聖上命我與陸雲軒大人共同偵辦瓊筵閣、綺夢坊、豐匯銀莊一案。三位大人且如實道來,寫成具陳書,要事無鉅細。越是詳細,則立功越大。何某將根據三位大人所供述追查案情。如果所供屬實,各位大人必定戴罪立功,最後少受責罰,從輕判決,或是免於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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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三人聽罷,說道:“何大人放心,想我等當初也是受脅迫所為,甚是慚愧,枉讀多年聖賢之書。而今幡然悔悟,必欲將功折罪。”
何守道說道:“那就委屈三位大人了。我已在府衙準備了三間雅室,就勞煩大人每人一間。三日內的食宿用度,筆墨紙硯,本府一力承擔。大人寫的具陳書,隨寫隨交,三日後大人便可重歸自由,平安回家。”
那三位大人說道:“還需回家告知夫人,再取一些換洗衣物才好。”
何守道說道:“這些瑣事就不勞煩大人親自回家了。我已經派人到各位府中通告夫人,說各位大人在本府協同查案,因案件機密所繫,三日內不得歸家,特來相告,且為大人拿取換洗的衣物及日常用度之物。”
這三人一聽,心知想走已是絕無可能。只好說道:“既然如此,全聽何大人安排便是。”於是這三人便被安排到府衙三間單獨的牢房,只不過此刻已經打掃乾淨,佈置得猶如一間書房。周圍還用木板封住,儼然成了一間密室。
等到送走了這三位之後,何守道又讓人拿出一摞案卷,大概也有四五十件,而這些案件也是由其他幾位官員負責主審。
何守道如法炮製,將這些官員請到府衙。初始之時,這些官員同樣拒不配合。但是當何守道指出每一個卷宗的細節之處,官員們最後不得不認罪就範。
如此這般,涉及綺夢坊的 100 多個冤屈訴案,竟然在不到兩天的時間裡就完成了初審。涉案的十五個官員此刻都在各自的房間裡,書寫自己的具陳書。
等何守道處理完這些案件之後,不得不佩服陸雲軒這方法著實妙極。用細節動搖犯人,再用犯人揭發犯人。這種審案方式,對於大案要案、群發案的偵辦,的確成效顯著。
何守道正在府衙檢視這些官員每日呈報的具陳書。具陳書內所寫的內容,簡直可用驚世駭俗來形容。牽涉官員之多,迫害官員之眾,形式手段之殘忍,可以說是無所不用其極。
這瓊筵閣的五位分子,已經不能僅僅用紈絝二字來形容,那簡直是窮兇極惡,罪大惡極。可憐那 300 多位被賣做家妓的姑娘,哪一位曾經不是父母的掌上明珠,而如今卻飽受凌辱。
何守道即刻上書一封,希望皇上批准先行將瓊筵閣所賣女子一一追回,再隨案件偵查另行鑑別。何守道將此書交與陸雲軒。陸雲軒當即在何守道名字的後面加上自己的名字。
第二天朝會,何守道與陸雲軒二人共同上奏。祈請批准,立即下旨。 皇上聽完奏報,也是義憤填膺,即刻下旨,令所有從瓊筵閣購買的家妓,兩日內即刻送至京兆府,若有拖延者,按瓊筵閣從犯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