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已經出現的動物足跡,從足跡看個頭應該還不小。

到了!

周蒼低下身子,慢慢往前走,終於看到了不遠處的一群動物。

大概二十隻左右的馬鹿!

它們有的在用蹄子刨開積雪,啃著地上的植物根莖,還有的在啃食樹皮。

其中有幾個應該是雄鹿,體長超過兩米,肩高大概一米二,巨大的鹿角支在頭頂,都有七八個分叉。

這傢伙是僅次於駝鹿的大型鹿,因為體型長得像馬,所以稱為馬鹿。

它們四肢都很健壯有力,善於奔跑,尤其是短途距離內的爆發力極強。

如果直接開槍,恐怕也就打到一個倒黴蛋,其他的瞬間就得跑光。

周蒼想了想,輕輕拍了拍烏赫的腦袋。

從懷裡掏出一根肉乾塞進它嘴裡,輕聲說道:“你在這裡盯著,不要嚇跑了它們,知道不?”

烏赫聽他說完,立馬盯著鹿群趴在地上,一聲不吱。

周蒼笑了笑,悄悄地後退一段距離,然後轉身返回到全福他們中間。

眾人見他過來,全都停在原地,靜靜地等他說話。

“咱們運氣不錯!烏赫發現了一群馬鹿,就在前面!”周蒼笑道。

“嚯!”有人忍不住出聲,立馬被旁邊的人拉住。

發出聲音的隊友趕緊捂住自己嘴巴,一臉歉意地看著其他人。

周蒼擺擺手示意他不要緊,說道:“這樣,咱們一共十個人,分成四隊。”

他一邊說一邊用樹枝在地上畫了個示意圖:“兩個人從這邊悄悄地繞到對面,兩個人到側面,再有兩個人到這邊的側面。”

“你們三組人到位置後,相當於圍住了三個方向,然後繞到最遠的那組人,你們最遠,其他人一定比你們先到位。

所以就以最遠那組的口哨作為訊號,一起衝出來開槍,把馬鹿趕到咱們現在這個方向來。”

“剩下的四個人都帶步槍,埋伏在這邊,迎著馬鹿打!”

“記住了啊,開槍時躲在樹後面,打到幾隻算幾隻,有烏赫在,就算有跑了的也能再追上!”

眾人聽到他的安排,眼中全都亮起亢奮的目光,就好像儲存在骨子裡的狩獵基因覺醒了一樣,全都狠狠地點了點頭。

分配好人員,各自拎著槍悄然離去,周蒼則帶著全福和另外兩個帶著步槍的隊友返回到烏赫身後。

此時的馬鹿群還不知道,一個大口袋已經悄悄地朝它們頭頂扣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