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問道:“這就走啦?最近咋都沒見著馨秋呢?”

莫餘謙剛要張嘴,說明兩人如今已沒什麼交集,相明旺卻搶先一步,急切解釋:

“莫叔,洛同學家裡最近有事,實在抽不出空來。”

莫文辭滿臉疑惑,追問道:“明旺啊,你倆又不是一個班的,你咋知道得這麼清楚?”

相明旺微微一怔,不過很快鎮定下來,磕磕巴巴地說:

“莫叔,我下午常去圖書館,和洛同學討論學習問題,所以對她的情況瞭解多些。”

莫餘謙在一旁看著努力打圓場的相明旺,一陣無語。

他也懶得拆穿,心想既然相明旺想讓老爸誤會,那就隨他去吧,反正真相總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

莫餘謙回到家中,輕輕將小黑糰子放進貓窩。

瞧著這小傢伙沒心沒肺、呼呼大睡的模樣,他不禁想起撿到它那天,自己和洛馨秋一起撐傘的情景。

莫餘謙無奈地嘆了口氣,滿心感慨,回憶這東西,總是容易刺痛人心。

他緩緩走進自己的房間,坐到書桌前,開始著手準備開庭要用的證據。

敲擊鍵盤的間隙,他的目光時不時落在貼在桌前的便籤上,上面寫著答應某人的日常小事。

莫餘謙沒有要扔掉它的念頭,就留著當作一份念想吧。

他的生活似乎又回到了正軌,就跟上輩子一樣,依舊是孤身一人。

這學期發生的那些事,就像一段意外的小插曲,他決定把這些回憶好好儲存起來。

或許以後疲憊的時候拿出來看看,還能自嘲一番:看吧,莫餘謙,你也曾有過朋友,哪怕現在不再是了。

幾天後法庭內,氣氛凝重得彷彿能擰出水來。

被告席上的盧銘,臉上纏著層層繃帶,那狼狽模樣無聲訴說著幾天前與莫餘謙沖突時的激烈。

莫餘謙不慌不忙,有條不紊地將收集的證據一一呈上,擲地有聲地陳述:

“盧銘,綁架學生,此行為涉嫌綁架罪;故意傷害他人,構成故意傷害罪;長期霸凌學生,已觸犯尋釁滋事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盧銘理應受到法律的嚴懲。” 字字句句,如重錘般敲擊在眾人的心上。

然而,盧銘在聽到莫餘謙的指控後,嘴角竟扯出一抹詭異的笑,不緊不慢地掏出一份檔案,那是他最後的底牌。

“法官大人,我有心理疾病,這是很早之前在心理醫生那裡的就診證明 ,我這些行為是發病時不受控制做出的。”

莫餘謙聽到盧銘的話,神色未變,眼中卻閃過一絲銳利。

他不緊不慢地從檔案袋裡拿出盧銘的日記本,在眾人的注視下緩緩翻開,展示其中的內容:

“沒錯,盧銘的確是嚴重的心理疾病患者,這日記本上的內容便是最好的證明。”

盧銘聽到這話,臉色驟變,下意識地想要衝上前搶奪日記本,卻被法警攔住。

“你……你怎麼會有這個!”

莫餘謙冷冷地瞥了他一眼,沒有理會他的失態,繼續說道:“但,這份日記裡不僅記錄了他的病情,更詳細記錄了他每次犯罪行為的策劃過程。

他的霸凌、綁架、故意傷害,樁樁件件,都是在清醒狀態下精心謀劃的。”

法官微微皺眉,開口問道:“這位原告,你有什麼證據能證明這些行為並非發病時所為?”

莫餘謙自信地抬起頭:

“尊敬的法官,從日記本的內容可以看出,每次作案前,盧銘都有詳盡的計劃,甚至包括如何逃避法律制裁。

一個發病時不受控制的人,能做到如此縝密的安排嗎?而且,我還找到了當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