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節後的第二天,我等來了入獄後的第三次提審。

這次提審我的,比前兩次多了一個人,除過馮同勤和小韓外,還有一個穿著便裝,被小韓稱為“胡局”的領導。

我估計這個姓胡的可能是反貪局的副局長,不大可能是一把手。

按照縣級檢察院內設機構的規格,反貪局要比別的科室高半級,局長一般會由副檢察長兼任。國人習慣用最高官銜稱呼領導,而且會自覺地將副職領導的“副”字省略。

如果姓胡的是正局長的話,小韓應該尊稱其“胡檢”才對。

提審由馮同勤主持,小韓負責記錄。

馮同勤奸笑著,將手裡的一紙公文抖得嘩嘩做響,用極為肯定的語氣,得意洋洋地說:“這是省高檢認定的司法會計,出具的有法律效力的《司法鑑定報告》。我們問了你那麼多問題,你一個都不肯認罪,所以請了司法會計,對你涉嫌的犯罪行為進行了鑑定。鑑定報告的結論是,在出售廢舊物資的收入不入帳,將汽修車間從國營企業變為個人控股的合夥企業等三個問題上,你的行為構成了私分國有資產等罪行。你可以繼續頑冥不化,拒不認罪,但你必須要明白一個事實,沒有你的口供,憑這個報告,檢察機關照樣能給你定罪,依法向人民法院對你提起公訴,我看你現在還怎麼囂張!”

隔著提審室的不鏽鋼柵欄,我向馮同勤伸出了手:“按照法律規定,《司法鑑定報告》不是必須得到當事人的簽字認可,或者在庭審過程中被法官認定為有效證據後,才會有實際的法律效力嗎?請把你手中的報告讓我看看。”

自己又不是法盲,被關進監獄前看了那麼多法律方面的書籍,即便沒有銀髮老人的示警,我也會提出這個要求。

馮同勤把手中的公文塞進卷宗裡說:“《鑑定報告》肯定會讓你看的,但不是現在。我現在想知道你對份報告的態度,是不是認可報告的結論,想不想低頭認罪?”

不能出賣自己極為尊敬的銀髮老人,不方便直接戳穿馮同勤耍的小把戲,於是我說:“想讓我認罪是不可能的,要說對你手中《司法鑑定報告》的態度,第一,我不接受這個鑑定結果,現在正式向你們提出重新鑑定的申請。第二,我要求聘請律師,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第三,如果不讓我看有司法會計簽字的《鑑定報告》的原件,我從現在開始拒絕回答你們提出的任何問題。”

我回答得十分乾脆,一點都不拖泥帶水。

馮同勤臉上露出尷尬的表情,不知如何應對我的三條答覆。

姓胡的副局長勃然大怒,把面前鋼製的檯面拍得嘩啦啦一陣亂響,指著我的鼻子吼道:“林子龍你太猖狂了,在如此鐵證面前還不認罪,看來是真準備一條道走到黑,和我們司法機關對抗到底啊!你知不知道這是自尋死路,終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胡局長搞出的動靜太大,在外面值班的兩個獄警以為發生了意外,提著電棍衝進了提審室。

小韓站起身對獄警揮手說:“沒事,沒事!我們胡局太激動了,請你們多多包涵。”

獄警出去後,我戲謔地姓胡的說:“如果不是因為昨天晚上唱歌唱得太猛,傷了嗓子的話,我的聲音會比你更大。可惜沒有哪條法律規定說,真理掌握在聲音大的一方手裡。”

姓胡的被我懟得呼呼喘著粗氣又想拍桌子,小韓急忙按住他的雙手,對我說:“林子龍,你知不知道做一次司法鑑定要花多少錢?按照法律規定,你確實有申請重新鑑定的權利,但重新鑑定的費用得你個人負擔。”

我心道,你們也太小瞧林某人了,以為區區一點鑑定費就能嚇退我。你們要是敢拿著搜查令抄了我的家,我林子龍銀行存摺上的數字能把你們嚇死。

我問小韓鑑定費要多少錢,五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