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遵規守紀閻解成·三女背景(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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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前面,關於調解制度,諒解書(吐槽不算字數)——
經常有讀者說有諒解書就不看,那個時代沒有諒解書啥啥的——在下查了一下:
(資料引用)有學者將49-82年稱為“調解為主”時期,但這種說法值得商榷。
54年公佈《調解委員會暫行組織通則》,規定其主要任務是“調解民間一般民事糾紛與輕微刑事案件,並透過調解對群眾進行政策法令的宣傳教育”。調解制度的形成是對傳統民間調解方式的進一步規範化和制度化。
農村的調解委員會是設在鄉人民政府下的一個專門工作委員會,成員由鄉**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這表明它是由國家權力機關授權並代表國家行使糾紛調解職能的機構,因而具有明顯的行政性。
54—66上半年,是我國調解制度克服重重困難逐步發展的時期。
63年後,調解制度獲得了較大的發展,對於解決“大YJ”時期和三年困難時期遺留下來的大量民間糾紛起了重要作用。
66-76的10年“大風”期間,我國的調解制度也被視為“JJ調和”路線的產物而被取消。
粉碎*人*以後,民主法制建設的逐步加強,調解制度重新得到了充分肯定和重視,走上了健康發展的新的歷史階段。
54年《調解委員會暫行組織通則》、民間調解、法院調解、行政調解、仲裁調解、派出所調解、法街道辦居委會調解、小區(大爺制度)內部調解、電視欄目調解、89年《調解委員會組織條例》、10年《調解法》——調解就從未消失過!
58年一號提出:“我們有我們這一套,調查研究,就地解決,調解為主。”
90年,全國共有調解委員會102.05萬個,調解人員625.62萬名;
據統計,80年,調解委員會調解的糾紛數為1245.6萬件,而法院一審民事案件受案數為67.3萬件,比例為18.5:1……
調解制度這玩意兒——萌芽於先秦,成型於秦漢,發展於宋元,完備於明清。你跟我說沒有調解,沒有諒解書?
再看到這樣的評論,我真心都不知道怎麼吐槽了,你說沒有就沒有吧,就一本同人小說而已,無所謂了。
至於說有F可依有F必依執F必嚴違F必究,在60年代嚴格執法把禽獸都給弄死——
這16字方針是78年才提出的,舊x法79年透過80年才施行的——人類社會什麼時候能做到絕對的公平正義?
抓住一點就說這個犯法了應該如何如何至少多少年起步——你行你來。
再繼續糾結這個就沒意思了吧?
另外提一嘴,有的讀者吐槽本書主角為何不殺伐果斷弄死禽獸……我就想問一句,回到過去就一定得當殺人犯,這是什麼逆天邏輯?是基因裡都自帶超雄還是天生反人類?給你一次重生機會你非得頭鐵挑戰國家和法律?過好自己的日子不行嗎?
當然,你要喜歡那樣的,那是你的權利和喜好,我沒有資格評判和阻止。
但在我書評論區天天說哪個哪個幾十章都殺光了如何如何,那就沒意思了。這是來蹭流量打低分的?可我流量也不高啊,還在下滑當中。
至於說系統垃圾的——本來設定的就是一個手搓系統,簡單粗暴智慧很低,就是不想搞那麼逆天的,您隨意。
我的主角行為設定,主打一個合理合法,不殺只誅心(賈東旭除外,那是系統任務大前提),玩兒不一樣的套路!
以上吐槽僅限定於本作與這個時期和背景,不聊了,以下進入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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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氣勢洶洶一臉“正氣”的閻解成,方平安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