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陽謀,六根仨人沒得選(吐槽章)(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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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平安其實沒有什麼戾氣。
對於那種你欺我我就一定要搞死你的想法,他也是笑笑而已。
那是人類精神世界中的至高理想——絕不吃虧,有我無敵,殺伐果斷。
但在後世現實世界中,他只是一隻普通牛馬,並不怎麼憤世嫉俗。再說憤世嫉俗你又能如何?一切都得講規矩的,規矩之上還有道德與法律以及社會輿論。
22年都是這樣過來的,所以他並沒有什麼不滿的地方,也就看小說的時候這麼想想罵罵罷了。
即使現實生活中有仇怨,遇到不公之事,第一時間也是去報警。那種讓他不顧一切想殺人的事情,暫時他也還沒有遇見過。
而穿越來了,也是用計弄死了賈東旭而已。這是系統任務或者說前身的執念,不做不行。其實現在的方平安跟賈東旭沒啥大仇,那都是前身的事兒。但弄死他是任務要求,方平安沒得選。
這叫什麼?從法律上來說這叫做“緊急避險”,不弄死他自己完不成任務,10年以後就得自爆而死,那還有啥說的?就算賈東旭是國寶食鐵獸我也得拼了啊。
而前身沒有要求必須弄死聾老太、易中海、劉海中等人。前身怎麼想的現任方平安不知道,那是前身作為“十世善人”的選擇,咱不需要知道內因,不需要主動為人家好,這世上最煩的事情之一便是“我是為了你好”。
所以方平安更不可能主動去殺人,跟窩囊無關,那不是沒事兒硬找沒苦硬吃嗎?
“前身,我替你不值,我現在幫你把全院殺光了結因果,你不用謝我!”
……
那不是殺雞而是殺人!
殺人只有一次和無數次,這也是為什麼方平安強調一定要合理合法。因為一旦主動出手,以後解決問題本能的就會想用這種方式解決。
殺人簡單嗎?
簡單——現在他是5點體質,比傻柱的4點還高,不管是誰一榔頭敲死往空間裡面一收毀屍滅跡一了百了,說不準因果還可以全消——畢竟人死債消嘛。
但以後再遇到不公或者氣憤上頭的事情怎麼辦?
同樣的操作從頭殺到尾?把四合院兒殺空?再去把軋鋼廠廠長、大領導、老聾子的後臺什麼的全部搞死?
然後呢?
只要失敗一次,自己就得亡命天涯了,自身又不是無敵的超人或者神仙,保不齊就會被斃掉。
而且自己21世紀和諧社會五好青年一過來就變殺人狂魔了,憑啥啊?自己又沒有超雄基因。
而且萬一還壞了前身投胎天神道的機會那怎麼辦?不敢賭啊!
這不是他想要的生活,報復可以,必須得合理合法。因為有的事情你只要出手了,就會留下痕跡,公安們又不是傻子。
而且地府他都去過了,自然相信鬼神一說。要是殺人殺多了?會不會有報應?
幹嘛要髒了自己的手?如果說易中海他們該死,要不逼得他們自殺,要不就交給法律斃掉。
主打一個合理合法,這才叫做不沾因果——
沒法子,現在只有這個能耐,還不想擔責任,只能如此。
但很可惜,由於這個年代政策大於法理,加上自身還是白狗子的兒子,沒人會力挺自己,所以上次讓易中海等人給逃掉了。這是現實,也是年代的侷限性,方平安沒法抱怨。
本想自顧自開發花園,不理會95號院子的事情便可,你過你的我過我的就行,但沒想到易中海又開始作妖了?
而且是衝著自己身邊人下手。
方平安真的憤怒了!
當務之急不是怎麼報復易中海,而是保下六根他們三人!
“六根大頭虎子!不能去!”方平安直接站了起來,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