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賈東旭的身上並沒有查出任何毒素;

2、根據賈家的證詞,他早上只喝了一小口酒,也不存在醉酒情況,早上同行的軋鋼廠同事也可證明這一點;

3、當天的包子,肥肉,酒,粥,包括方平安家的鍋碗瓢盆都檢測過,沒有毒素;

4、方平安身上乃至家裡也搜查過,沒有任何毒藥;

5、方平安從未去過軋鋼廠,所以也沒有在機器上動手腳,軋鋼廠技術科也檢測過那臺機器,並沒有人為損壞的跡象;

6、而且那天方平安除了買早餐以外並沒有出過院子,更沒有作案的時間,這一點賈家秦淮茹當時就證實過。

所以綜上所述——賈東旭的死亡完全只是一個意外,跟方平安無關。”

“所以方平安同志無罪釋放。”

方平安沒有傻到還要求易中海為舉報自己道歉賠償,或者派出所給個說法什麼的,畢竟賈東旭死亡這事兒他可是提前有預告的,再糾纏下去那是給自己找事。

再說馬隊長的行為沒毛病,沒必要搞的他下不來臺,這幾天派出所的伙食…管飽,而且比他自己做的好,得心存感激!

所以方平安“儘量”不鬧事兒,沒說話。

但易中海和賈張氏哪兒能接受這個結果啊?當時就站出來質問馬隊長,老聾子易大媽她們都沒攔住。

“公安同志,明明是他方平安害死賈東旭的,你怎麼能說跟他無關呢?他可是在派出所說過要弄死賈東旭的啊!大傢伙都知道的,這個做不得假吧?”

“就是他方傻子害死的,他是殺人兇手!你們不斃了他就是跟他一夥的!公安與殺人犯狼什麼為尖啊!沒有天理了啊!老賈啊!你上來吧!你兒子被人——”賈張氏直接一屁股坐在地上,啥也不顧地開始招魂了。

“安靜——”

馬隊長直接大聲吼了出來,他實在忍不了——易中海還好,但那賈張氏的嚎喪聲實在太吵了。

吵得腦瓜子疼。

“張小花,介於賈東旭同志不幸去世你心情悲痛,所以你現在的行為我們能夠理解,不予追究。但如果你還繼續堅持傳播封建迷信,以及詆譭我們公安與派出所,我有權力也有責任把你帶回所裡接受教育。可是這樣勢必會影響到你兒子今天出殯,你還要繼續這樣的行為嗎?”

有理,有據。賈張氏即便是再怎麼文盲也聽得清楚——你死了兒子撒潑一下子公安能夠理解和容忍,但是再鬧下去就把你抓回所裡,但出殯的時辰就會耽誤了,你自己看著辦吧。

然後,既然聽懂了,那賈張氏就站起來了,不過還是惡狠狠地盯著方平安。她不服!但是除了撒潑招魂,她也沒有任何辦法給兒子報仇。

只能靠易中海了。

這時,馬隊長才對易中海說道:“易師傅,如果你對派出所的決議有意見,有權向上一級法院上訴。”

“但需要你提供更多有力的證據,因為按照目前證據來說,方平安跟賈東旭的死亡沒有任何關係。所以我們派出所必須立即釋放方平安同志,併發給釋放證明。”

“不是你認為他有罪,他就有罪,一切得看證據。”

說到這裡的時候,方平安還故意掏出一張檔案來當著大傢伙的面揚了揚:“我…方平安…無罪釋放。”

“再說我是殺人犯…告你們誹謗啊。”

而那樣子落到眾人的眼中,意思就是——人就是我殺的,但沒證據,你們能奈我何?

派出所都得乖乖把我給放出來!

易中海那個急啊:“可他,可他在派出所說了要弄死東旭啊!這都不算證據嗎?”

馬隊長搖了搖頭:“你可以說他有這個動機,但他沒有殺人的行為,所以他無罪釋放。”